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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共阜阳市颍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张煜书记的一封公开信

时间:2019-11-13 来源:举报投诉 作者:佚名 浏览量:

—— 实名举报原阜阳市颍泉区宁老庄镇党委书记刘继光(现阜阳市颍泉区政府副区长)违法占地,虚构事实,骗取我工程款等问题

尊敬的张煜书记:

  您好,我是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耿皇宋楼行政村210号的宋书侠,向您实名举报阜阳市颍泉区宁老庄镇党委书记刘继光(现阜阳市颍泉区政府副区长),将农户耕地采用“以租代征”的违法形式,建设二栋小产权住宅进行出售,并虚构政府给予资金扶持骗取我与钱兴苗承建违法项目,导致我与钱兴苗的工程款与民工工资6555491元及利息无法追回,具体内容如下:

  刘继光与本镇申庄村党支部书记陈金仲勾结,将申庄村100余亩基本农耕田,私下转给曹东明等人建设烘干仓库。以政府给予资金扶持为诱饵,在宁老庄镇占用耕地100余多亩建设“年烘干、收储7.5万吨粮食仓储建设项目”,该项目由钱兴苗负责承建。

  承建人钱兴苗邀请我到颍泉区宁老庄镇政府考察、核实工程项目。宁老庄镇党委书记刘继光说,该建设项目是政府给予资金扶持的好项目,区政府已经备案,先上马后办理建设手续,资金保证没有问题,让大家放心大胆的去做,并将区政府备案资料复印一份给钱兴苗。

  基于对当地政府的信赖,钱兴苗承包该工程施工后,向我先后借款360万余元投入该工程。后因合作社曹东明没有履行合同(无法兑现承诺),导致工程于2015年2月停工。经双方结算,合作社拖欠工程款749 万元、保证金10万元。

  因合作社无钱支付工程款引起民工上访,刘继光等人让镇政府支付农民工工资百分之六十(104万元),工程款于民工工资剩余6555491元未结清,事情发生后我数次要求宁老庄镇政府兑现项目扶持资金,以便我收回投入资金,刘继光书记声称处置工程建筑物偿债(有录音),但一直没结果。我向阜阳市颖泉区政府反映问题,颍泉区政府明确答复该项目没有申报扶持资金。

  刘继光虚构政府给予资金扶持骗取我与钱兴苗承建违法项目,我多次上访皆无果,从镇到区再到信访局皆互相推诿,恳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退还我与钱兴苗的工程款和投入资金共6555491元及利息,维护法律权威。

  特此举报,请领导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18256776622

宋书侠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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