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制在线 >正文

津市:公开开庭审理涉20人“毒狗案”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湖南法院网讯7月11日上午9点,津市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及20名被告人的“毒狗案”。该案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从2019年起,为牟取非法利益,20名被告人因非法买卖危险化学品、使用弓弩、毒针射杀狗、家羊并予以加工销售,分别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诈骗罪。

  2019年以来,被告人谢某梅、邓某高、王某秀等10人在未取得买卖危险化学品资格情况下,分别非法买卖、运输、储存 “三步倒”药丸、鼠药、狗药、毒针等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

  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期间,被告人邓某春、刘某春、聂某生等人先后流窜到常德津市、澧县及常德周边区县使用弓弩、毒针等手段大量盗窃射杀狗、家羊。被告人文某满在澧县城头山镇某私宅开设的屠宰作坊收购点,明知被告人刘某春、聂某生是盗窃毒杀狗、家羊仍予以收购,并将收购的毒死狗及家羊经简单加工后以每斤10余元价格在家中及市场上销售给被告人刘某、陈某毛等人,刘某、陈某毛将毒死狗腌制后销售他人食用从中获利。

  2020年7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来、文某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实施诈骗案2起,骗得被害人交易价格7.5万元氯化琥珀胆碱3袋、骗得另一被害人11万元。

  在审判过程中,津市法院一方面严抓疫情防控不松懈。围绕法庭消毒、被告人闭环押解、旁听人员管理等重点环节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方案,确保庭审活动绝对安全;另一方面严把案件质量关,合议庭成员庭前认真查阅卷宗,严格按照庭审程序要求审理,全力保证案件审判高质量。

  由于涉及被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原文链接:https://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9472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