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能力强是律师立身之本
◆ 具备高度社会责任感同时要有网感
◆ 吃透传播本质把枯燥的法律变生动
◆ 知名度影响力提升远大于获得案源
◆ 团队协作成为“网红”律师成功关键
◆ 专业才是立身之本需警惕心态膨胀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蔡长春
“注意了,您用微信转账时,下面这两个提示一定要看!如果突然弹出来的是风险提示,要加倍小心,确认无误后再转账;如果出现的是不能发起交易提示,说明收款账户很可能是骗子,已经被微信支付认定是恶意账户,最好不要转账。”没有华丽的辞藻和炫酷的音乐,只有一名律师对着镜头作出中肯的风险提示……就是这样一个极简风格的短视频,在抖音平台上斩获7万点赞量。
镜头里的律师名叫封跃平,执业于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运营才不到一年时间,他的抖音号就已圈粉204万。除此之外,封跃平有微博粉丝104万、快手粉丝103万、腾讯新闻粉丝93万,任何一个数据拎出来,都可以支撑起他的另一个身份——“网红”律师。
微博粉丝1200万的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郭小明、抖音粉丝403万的北京市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陈辉……《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多位“网红”律师,听他们分享成为“网红”的心路历程及成功经验。
“网红”世界没有单打独斗
律师的忙碌人尽皆知,封跃平自然也不例外。平时忙得昏天暗地的他,几乎很少有闲暇时间思考人生。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给封跃平一贯的忙碌按下暂停键。正是在那段日子里,短视频平台跃入他的视线。
“我思考了很久‘青年律师如何迅速成长’的问题,当前,常规领域已被资深律师和知名律所覆盖,年轻律师很难在这些领域内实现快速发展,‘互联网+法律’是我想到的一个破局之法。”封跃平说,他干脆拿自己当“小白鼠”做起实验,证明走这条路确实可以成功。
陈辉也是在疫情期间尝试入驻自媒体平台的。他告诉记者,自己的初衷并不是成为“网红”,纯属是个人兴趣。
“我想通过自媒体平台,用接地气的语言让老百姓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比如结婚该不该给彩礼、工伤责任如何划分、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等。”陈辉说。
郭小明目前主要运营的是新浪微博“@谈典看法”,2017年3月实名认证并开始运营,如今已成长为新浪微博法律领域头部账号,获得新浪微博2019年、2020年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等荣誉。
早在法院工作期间,郭小明就萌生了做个人自媒体品牌的想法并开始付诸实践。后来辞职做了律师,更是把自媒体品牌作为个人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在一般人看来,能够从众多自媒体品牌中脱颖而出,这些“网红”律师必然有自己的“独门秘籍”。不过郭小明等人却不这样认为,都说想要成为“网红”律师并没有“速成法”和捷径可走。
“要有持之以恒地输出,不能脱离法律的专业基本功,要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还要有‘网感’,吃透社会化传播的本质,把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变得更生动。”郭小明告诉记者,这些并不难理解,只是很难脚踏实地的做到。
“网红”圈里没有单打独斗早已成为共识。除上述成功经验外,“网红”律师们无一例外地谈到团队协作的重要性。
“没有完美的个人,但有完美的团队。”陈辉告诉记者,他的视频由一名助理协助拍摄,利用空余时间制作完成。
郭小明也十分看重团队协作的重要性,为此他专门组建了团队,在内容生产、法律业务上进行辅助,并明确工作流程和规范,以便更加高效有序地运转。
品牌提升价值远高于案源
“业务量增长是最直接的效果,但成为‘网红’的利好远不止于此。”封跃平说,“比如成为‘网红’后,我开始受到更多媒体的关注和青睐,就像贵报正是通过网络认识并对我进行采访一样”。
在封跃平看来,“网红”律师的身份给了他接触更多新领域的契机,而每个新领域又可能衍生出新的发展潜力,这才是最令他惊喜的地方。
“其实,成为‘网红’最大的利好就是增加了知名度。”陈辉说,“有时出门都能遇到粉丝在看我的视频,同行之间也会推荐观看,遇到相似的案例时还会拿我的视频给别人进行解答,这些额外价值让我感觉自己在做的事情是有意义的”。
陈辉还发现,这种额外价值还可以转化为口碑、知名度、影响力等,对律师而言,这些都优于简单的“变现”。
法律互联网公司智合新媒体部总监吴剑霞认为,“网红”律师现象的出现,是直播行业兴起带来的律师营销方式的一种升级。
“律师群体对于流量的渴望不亚于任何一个明星,个人知名度、品牌影响力的提升,远大于从中获得的一两个案源的价值。”吴剑霞说。
“网红”是形式专业是本质
“伴随关注而来的是更多粉丝的希望和信任。同时,一些‘键盘侠’无理由的攻击也不可避免。”对于成名后的压力,封跃平毫不讳言。
“不仅要学会接受批评,努力提升自我,还要有一个‘强大的内心’,增强抗压能力。”封跃平说,想要做“网红”,就得有这种“觉悟”。
陈辉坦言,“网红”律师并不像大家表面看到的那样光鲜,背后要付出很多努力,还可能遇到一些误解。
“我是一名股权律师,却因为在平台上比较多地讲解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导致一些粉丝对我进行了错误定位,甚至直接将我认定为婚姻家事方面的律师,让我颇为头疼。”陈辉笑言。
吴剑霞提醒说,专业才是律师的立身之本,需警惕突然走红带来的心态膨胀及滥用影响力等问题。
“流量可以带来知名度,知名度可以带来客户,但是否能服务好客户,关键还要看业务能力,若无与知名度相匹配的定力与专业能力,‘网红’的身份反而是一种负担。”吴剑霞认为。
陈辉对此颇为认同。他告诉记者,绝对不能只做单纯的营销类律师,一定要先做专业律师,有大量的胜诉案例做支撑,这样才不会沦为所谓的“花瓶”。
这是因为陈辉注意到,其他行业进军短视频有着多种多样的变现方式,而法律行业的变现方式非常有限,打赏、带货、广告、商演等都不太适合律师。
“换言之,通过短视频、直播做品牌积累可以,但想要直接卖律师服务,难度有点大。”陈辉告诉记者。
郭小明注意到,“网红”律师只是个人品牌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对个人的输出能力、表现能力有着非常高的要求,并不是每个律师都适合走这样一条路。
吴剑霞告诉记者,对于一些商事律师而言,抖音、微博等平台并不一定十分“合拍”,选择成为有价值的“网红”,还要考虑律师个人能力以及自己的专业方向等。
“此前一些律师需要经过多年奋斗积累才能名动江湖,现在各种新媒体平台其实给出了一条捷径,期待一些适合走‘网红’路线的律师能够抓住这个风口,成为行业内的专业‘网红’,不断提高流量价值,为律师行业发展带来一股新风。”智拾网执行总监陈骁萌说。
责任编辑: 朱剑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Department/content/2021-03/15/613_3268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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