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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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水平,按照《立法法》《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自5月20日-6月20日,《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山东司法行政网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期间,共收到各类意见11条,主要集中在部门职责、联合执法、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设置及记录使用、货物卸载及保管等方面,我们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对有关意见逐一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论证,对全链条监管中的部门职责、交通运输和公安等部门驻站执法、非现场监管、卸载货物处理以及有关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和制度优化,合理意见均予采纳吸收。
山东省司法厅
2021年6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3/202207/847f764c-df91-4850-83a3-33e0eedde62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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