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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执业核准考试补充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经黑龙江省司法厅研究,现将2022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打印准考证

   应试人员于7月11日至 7月16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

   试卷一: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 分钟。

   试卷二: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 分钟。

   (二)考试地点

   考点名称:哈尔滨广厦学院。

   考点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学院路1号。

   三、考试成绩与合格证明

   8月15日至8月19日,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8月22日至8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成绩复核。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将于8月31日前在黑龙江省司法厅网站上予以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

   四、防疫要求

   应试人员应当遵守哈尔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考试时,须持“龙江健康码”绿码+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应试承诺书》进入考场。有关事宜详见《2022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防疫提示》。

   如防疫要求有变,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黑龙江省司法厅网站和黑龙江基层在线微信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附件:1.2022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防疫提示

   2.健康应试承诺书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2年 7月5日

  

  

  附件1

  2022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防疫提示

   为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应试人员自我防护意识,承担对社会的防疫责任,特制定应试人员防疫提示如下。

   一、考前

   1.应试人员须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地区流动,避免去非低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2.应试人员须关注哈尔滨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并确保自己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3.考前7天(自7月9日至7月15日),应试人员须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并通过“龙江健康码”界面进行健康打卡。

   4.应试人员应下载打印《健康应试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后在进入考场时出示并上交。

   应试人员在考前14天内出现不能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的异常情况,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5.应试人员考前 14 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副省级城市及直辖市以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居史,或被判定为新冠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与感染者有轨迹重叠的人员(含已确定的高风险场所暴露人员)不准予参加考试。

   6.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不准予参加考试。

   二、入场

   7.应试人员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不佩戴口罩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8.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提前到达考点,预留充足的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检查。应试人员凭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出示“龙江健康码”绿码(当日更新)。

   9.在考点入口安排应试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设置“一米线”,保证间隔距离一米以上。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应试人员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应试人员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三、考试

   10.在考试过程中,所有考场的应试人员、工作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11.考试过程中,如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考点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前场考试后、下场开考前,如突感不适,也应在下场考试开始前,主动联系考点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四、考后

   12.考试结束时,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五、其他

   13.应试人员须关注考点的有关防疫要求,并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哈尔滨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14.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本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内容有变将另行通知,请应试人员关注“黑龙江省司法厅官网”和“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报名网站”(http://39.106.114.67/HLJSF//public/index.jsp)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附件2

  健康应试承诺书

   本人已阅读并理解《2022年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应试人员防疫提示》,愿意遵守相关规定,承担社会疫情防控责任,并做如下承诺:

   1.本人符合哈尔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

   2.本人在考前7天内自行测量体温,自我监测健康状况,保证体温低于37.3°C、个人健康情况正常。

   3.如在入场前和考试中有发烧(超过37.3°C)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本人自愿选择放弃考试或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应试。

   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并知悉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有瞒报、错报、漏报的情况,一切后果自负。

   准考证号:

   应试人员签名:

   (签名请勿潦草)

   时间: 2022年7月 日


原文链接:http://sft.hlj.gov.cn/web/news/announcement-detail/3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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