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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新民市水利局潘伟局长的一封公开信

时间:2019-11-13 来源:举报投诉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19年新民市水利局修筑柳河防洪大堤挖毁我承包的土地和树木,至今未给予相应补偿

尊敬的潘伟局长:

  致信人:史明星,男,66岁,农民。《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党支部书记。

  今以公开信的方式向您反映我承包的土地和树木,在2019年新民市水利局修筑柳河防洪大堤时被挖毁,至今未给予相应补偿。

  我于2000年12月31日开始与周坨子河道管理所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柳河大堤零点往北承包给我经种东至刘屯九队地边,界桩为界,北至老蔡家大坑刘屯工区树地土道为界约50亩地,西至水库堤为界,承包期限50年(2000年12月31日至2050年12月31日)。

  2003年12月31日又与周坨子河道管理所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位于周坨子乡管辖柳河西岸河滩地,北起彰武县两家子乡长坨子村东(刘硕承包树地往东为界)河滩地往南,南至马连岗子柳河闸门往北,西至柳河老河底防水小堤为界,期限50年(2003至2053年)。

  自2000年开始,先后开发300多亩高标准精养鱼池,400亩清水稻田,3000亩高标准滩地玉米农田,1100亩防沙防风林,栽种50000余棵松树及杨树,总计投资二千多万元。2010年组建专业合作社,利用我个人研发的‘着色香葡萄’,带动全镇葡萄致富产业。

  现有社员326户,着色香葡萄暖棚1000个,种植面积10000亩,年均收入30000多元,多次受到农业农村部及省市单发的奖励,十几家媒体的报道。

  2019年,新民市水利局委派五家工程队修筑柳河防洪大堤,非法让这五家工程队的其中17标段、18标段、20标段、21标段挖我承包滩地土地150亩,深度3米多,地被永久性破坏无法耕种。挖掉7年生松树4000多棵,7年生火炬树200多棵,21年生杨树190棵,以上树木占地20亩。有110出警执法记录仪为证。2019年当时刚买的滨柳树苗新品种50万棵,每棵10元,因挖我预栽林地,被活活干枯死掉,只能当柴烧。

  开始挖我承包滩地、毁林时,市水利局长符铁良口头承诺‘国家工程挖地给地钱,毁树给树钱,一定给你补偿’,时至今日也没有补偿一分钱。给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负债累累。

  尊敬的潘伟局长,请您在百忙之中体恤基层百姓疾苦,尽早调查核实,将补偿发放到位。

  此致

敬礼!

我的联系电话:18742408678

史明星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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