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2021年度考核结果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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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考核办法(试行)》《江西省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管理与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全省各中级法院对辖区内在册管理人进行了2021年度考核,同时江西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对在册会员进行了2021年度考核。根据法院考核结果占比75%,协会考核结果占比25%的计分原则,经本院考核委员会复核审定,现将企业破产案件在册管理人2021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在册管理人如对本机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所在辖区中院考核委员会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申请复核的,视为没有异议。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2年7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016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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