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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百姓“养老钱” | 当庭宣判!凉州区法院审结首例养老诈骗案

时间:2019-11-13 来源: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现在宣判:“被告人李某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7月12日11时整,随着法槌的敲响,以办理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为噱头专骗中老年人财物的李某梅养老诈骗罪一案在凉州区法院当庭宣判。这是自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武威市凉州区法院审结的首例养老诈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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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审理查明,2018年9月至2021年6月,被告人李某梅谎称可以通过关系给他人办理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以收取好处费为由,诈骗被害人刘某元、苏某金、陈某友、胡某海、张某禄、魏某娟、王某辉、任某梅、崔某飞、邓某花、殷某梅、魏某学、姚某燕、王某梅、王某财等10余人人民币计292000元,所得赃款被被告人李某梅用于归还自己的债务和消费挥霍。案发前,因被害人多次催要,被告人李某梅退还刘某元、陈某友、魏某娟3人钱款共计133500元。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梅退赔被害人刘某元、陈某友、胡某海、魏某娟等人钱款共计158500元。

  凉州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应予刑罚。被告人李某梅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归案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李某梅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凉州区法院坚持快审、快判、快结,注重追赃挽损,切实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广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确保专项行动在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方面取得扎实成效,全力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共同筑牢养老诈骗“防护网”,以实际行动守护好老年人的“养老钱”,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提升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


  法官提醒


  老年人要警惕各类“免费讲座”“免费体检”“低收入高回报”“保健品治百病”“低价旅游”“以房养老”等陷阱,避免上当受骗。不轻信“高回报”,不贪图小便宜,遇事多征求儿女的意见,避免冲动消费。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gscourt.gov.cn/Show/7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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