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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省属监狱戒毒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现将2022年度省属监狱戒毒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对象

  2022年度省属监狱戒毒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人选名单详见安徽先锋网网站。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22年7月28日(星期四)8:00-16:00:复审省属监狱戒毒机关职位(职位代码300069-300263,具体见审核分组情况)。

  (二)地点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学术报告厅(合肥市清溪路78号)。

  (三)审核分组

  资格复审共分八个组进行。

  1.省属监狱机关职位分为第一组至第六组:

  第一组:负责(法学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纺织类职位)职位代码3300069、300071、300080、300082、300095、300097、300102、300114、300120、300122、300124、300129、300130、300134、300140、300141、300148、300158、300165、300171、300173、300186、300190、300196、300201、300206、300214、300222、300224、300226、300233、300234共32个职位的审核工作。

  第二组:负责(金融财会类、计算机类、统计学类职位)职位代码300079、300089、300127、300131、300138、300144、300146、300157、300167、300181、300192、300210、300212、300217、300219、300227、300228、300238、300239、300240共20个职位的审核工作。

  第三组:负责(医疗类、农学类、艺术类职位)职位代码300072、300081、300084、300085、300086、300087、300088、300099、300104、300106、300107、300108、300109、300117、300126、300132、300139、300145、300150、300152、300166、300177、300178、300179、300180、300191、300193、300198、300200、300203、300211、300218、300220、300221、300229、300236、300237、300243、300244、300245、300246、300247共42个职位的审核工作。

  第四组:负责(工学类、管理学类、经济学类职位)职位代码300073、300074、300075、300076、300077、300078、300098、300100、300101、300103、300116、300123、300136、300137、300143、300155、300156、300160、300161、300162、300163、300164、300174、300175、300188、300189、300199、300208、300209、300216、300225、300230共32个职位的审核工作。

  第五组:负责(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文学类职位)职位代码300070、300093、300094、300096、300112、300113、300115、300119、300121、300128、300135、300142、300147、300149、300159、300170、300172、300184、300185、300187、300195、300197、300205、300207、300215、300223、300232、300235、300241、300242共30个职位的审核工作。

  第六组:负责(专业不限和应届毕业生职位)职位代码300083、300090、300091、300092、300105、300110、300111、300118、300125、300133、300151、300153、300168、300169、300176、300182、300183、300194、300202、300204、300231共21个职位的审核工作。

  2.省属戒毒机关职位分为第七组至第八组:

  第七组:负责职位代码300248-300254共7个职位的审核工作。

  第八组:负责职位代码300255-300263共9个职位的审核工作。

  三、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二)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进行。

  

  四、入围人选见通知后,请相互转告,并立即主动与我们联系进行确认。

  职位代码300069—300247人选,通过网上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发短信(注明职位代码与姓名)至0551-65982600进行确认,已短信确认的考生不要再进行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551—65982600(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

  职位代码300248—300263人选,通过网上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发短信(注明职位代码与姓名)至0551-65982957进行确认,已短信确认的考生不要再进行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551—65982957(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

  对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不再另行公告。

  五、报考者须知

  (一)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政治面貌、户籍和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2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需要详细说明所获得的学历学位、毕业院校、系、专业及毕业时间)办理资格复审,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就业的,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退役士兵,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

  5.2022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以及2020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

  6.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退役士兵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在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截至2022年7月)的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本县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九成分局(望江县、宿松县)、阜阳监狱(颍东区)。

  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

  退役士兵:由我省征集入伍,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服役期满、表现良好。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由我省征集入伍,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2022年及以前取得原就读院校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

  202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按规定缴纳55元体能测评费用,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三)参加上午体能测评报考者于当日上午6:30 到测评地点接受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参加下午体能测评报考者于当日下午13:00到测评地点接受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

  (四)参加体能测评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能测评通知书及缴费单据。

  (五)测评当日,报考者应着适宜体能测评的衣服和鞋子。

  (六)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报考者必须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除测评、就餐、核验身份外,须佩戴口罩。如候考中出现“安康码”非绿码或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报考者,经检查排除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的,优先安排测评。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安徽省司法厅政治部

  2022年7月26日

  附件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为切实保障广大应试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安全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所有报考者须提前申领“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持续关注两码状态并保持绿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建议无禁忌而尚未接种疫苗的报考者尽快完成接种。

  二、合肥市外报考者应尽早来(返)肥,以免出现无法如期参加考试的情形。同时应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三、所有报考者需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当天报考者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出示“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核酸检测证明,经查验后有序进入考点。

  五、不能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以及根据属地防疫管控政策不宜参加考试的其他人员,不予进入考点。

  六、报考者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报考者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去往考点的,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务必使用酒精消毒用品进行手部消毒。考试期间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八、报考者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和行程码状态,减少非必要聚集活动。考前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请如实报告所在地疾控部门并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九、考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十、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

  十一、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请合肥市外报考者来(返)肥前,尽早咨询0551-12345,并按其要求落实防疫措施,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十三、报考者领取考试通知书时应仔细阅读此《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领取考试通知书时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本承诺书。

  如有疑问,请咨询:0551-65982600(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0551-65982957(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tzgg/56369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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