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深化实施“1+1+9”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率先突破,探索形成了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广东做法”“广东经验”。
为了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先进标杆,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省委依法治省办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全面发掘、科学评选示范典型,以示范带发展、以创建促提升,有效构建起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多点发力、百花齐放的良好格局,营造出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2019年以来,我省深圳市、珠海市、广州市南沙区3个地区和东莞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江门市“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2个项目荣获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命名,还涌现出一批具有区域性、代表性、基层满意、群众认可的省级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自愿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省委依法治省办会议审议、网上公示等环节,经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批准,现决定对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予以命名。
荣获示范命名的地区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经验做法,高水平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地区和项目的宣传报道、指导监督、跟踪评估和支持保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标杆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切实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良好局面,以示范创建活动的不断走深走实,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在我省的贯彻落实,持续打造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30日
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
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
(按行政区划排列)
一、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
1.肇庆市
2.梅州市
3.广州市天河区
4.佛山市顺德区
5.茂名市高州市
6.清远市清城区
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1.广州市(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制度)
2.广州市司法局(创建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
3.深圳市盐田区(创建法治宣教示范区)
4.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司法所(西乡街道“说事评理”人民调解模式)
5.珠海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全方位综合改革的率先实践)
6.佛山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7.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全国首创“人工智能+双随机”,开创市场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新局面)
8.佛山市禅城区(一门式政务服务改革实践)
9.惠州市(做强三大平台,做优三大活动,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提质增效)
10.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项目)
11.东莞市常平镇(创建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示范项目)
12.东莞市长安镇(创建法治宣传示范项目)
13.中山市(用信息系统“笼子”关牢行政执法权力)
14.中山市司法局(塑主渠道强公信力,创新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15.中山市古镇镇(打造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新高地,创出知识产权保护世界新样本)
16.江门市牛江镇(统筹资源,立体施策,打造法治宣传“小镇”模式)
17.汕头市民政局(创建基层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示范单位)
18.汕头市龙湖区(创建法治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区)
19.汕头市潮阳区公安分局(创建物联网智能管控建设示范单位)
20.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武江区税务局(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单位)
21.河源市司法局(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永不消逝的《法治声音》)
22.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一减一增一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3.湛江市司法局(选聘退休法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
24.茂名市(茂名“民生与法治”普法宣传活动)
25.茂名市高州市司法局(阳光复议助力法治高州)
26.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
27.云浮市云安区司法局(“两网两微一广播·互联网+阵地”普法矩阵)
28.云浮市云城区司法局(多维普法创示范,法治云城齐建设)
29.广东省公安厅(创建智能执法办案场所示范单位)
30.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法治引领,实效导向,着力打造税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新标杆)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zwgk/tzgg/content/post_3988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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