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广东创新“1+N”为粤菜立法
《南方》杂志记者获悉,7月27日,《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广东在全国首创“1+N”模式为“菜”立法,促进粤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据悉,除了省条例外,佛山、汕头、潮州、梅州、江门等地将迎来地方菜专属“法”,近年来备受关注的预制菜也列入了条例草案。
聚焦特色品牌
助推粤菜产业发展
近年来,广东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工程,立法工作紧跟步伐。为助推“粤菜师傅”工程深入实施,促进粤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粤菜产业发展和促进条例》立法工作部署会,决定为粤菜产业发展立法。
从条例草案不难看出,粤菜立法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突出反映广东省情特点和创新底色。广东推进“粤菜师傅”工程中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将上升固化为法规条文,粤菜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也将得到规范解决。
条例草案共有二十二条,围绕资金保障、产业布局和协同发展、粤菜餐饮品牌建设与保护、粤菜餐饮领军企业培育与连锁化集约化发展等多个方面展开。内容亮点纷呈,鼓励开展粤菜名店、名品、美食街(城)等评选,加强培育发展粤菜餐饮领军企业,开发粤菜金融保险产品,保护传承地方传统特色小吃等。
特色化和品牌化,成为其中重点。条例草案提出,在粤菜餐饮品牌建设与保护上,将加强粤菜餐饮品牌建设,组织开展粤菜名店、名品、美食街(城)等评选并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支持行业协会依法规范开展粤菜餐厅评级工作,通过美食鉴赏、消费指引等方式对粤菜餐厅进行宣传推介;支持行业协会依法注册粤菜集体商标和宣传推广粤菜公共品牌,鼓励粤菜企业加强品牌创造、运用和保护,指导行业协会和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
培育知名品牌
预制菜列入条例草案
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消费者就餐习惯的改变,预制菜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广东开全国先河,系统化、组织化推广预制菜产业,今年3月出台了《加快推进广东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条例草案提出,加强预制菜品牌培育和研发,建立预制菜产业项目库,培育粤菜预制菜知名品牌和示范企业,将预制菜产业人才培养纳入“粤菜师傅”工程。
条例草案还提出,加大预制菜产业研发的政策支持,设立预制菜科研和成果转化项目,推动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围绕本地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其他优势特色农产品研制预制菜,支持粤菜技能大师、星级“粤菜师傅”参与研制预制菜,加强粤菜菜品和预制菜的协同研制。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有9位星级“粤菜师傅”预制菜大师建设了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分布佛山、东莞、梅州、湛江等地。
广东省餐饮行业协会执行会长谭海城告诉《南方》杂志记者,“粤菜师傅”工程实施至今,全省认定了100个大师工作室,评选了30名五星名厨、79名四星名厨,这些都是预制菜产业发展的技术中坚力量。“他们可以充当菜品生产的‘研发大师’、销售及品牌打造的‘宣传大使’、人才培育的‘专业导师’三个角色。”
省市协同立法
传承弘扬粤菜文化
根据省商务厅不完全统计,全国有以粤菜酒楼为核心的各类粤菜系门店数量9万多家,其中有一半以上集中在省内,占全省所有餐饮门店的12.4%,但也存在产业规划有待细化、高端人才供给能力不足、粤菜文化内涵挖掘不够等短板弱项,亟待制定地方性法规提供法治保障。
协同立法是近年来地方立法工作的创新实践。据了解,广东粤菜立法的“1+N”模式,“1”是由省制定一部《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围绕粤菜产业发展、粤菜技能人才培养、传承弘扬粤菜文化等内容开展立法;“N”即由相关地市制定若干部具有地域特色的粤菜立法,推动省市协同立法。
省条例主要解决粤菜发展促进中的全省共性问题,“N”项立法主要解决当地的实际问题,在内容上,省和各市条例相互呼应、紧密衔接、各有侧重。除了省条例之外,佛山、潮州、梅州、汕头、江门也已启动立法工作。
省市协同立法,让地方菜在更高层次上传承发展。江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粤菜主要包括广府菜、客家菜、潮汕菜等分支,它们之间关联紧密,又各具特色,具备省市协同立法的基础。采用省市协同立法的模式,可充分体现粤菜三大分支菜系的发展特点。
条例草案不只是为“菜”立法,也是为“人”立法,为消费立法。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朝志表示,立法工作不仅是对粤菜、粤厨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对拓宽就业创业渠道、促进佛山广府菜产业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共同富裕也具有深远意义。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qmyfzs/content/post_39845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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