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00后”男子冒充“妙龄女”诈骗近4万元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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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一名“00后”男子,虚构身份冒充妙龄女郎,通过微信与他人恋爱,非法获利近4万元。近日,南康区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2021年3月,邓某刷抖音时看到巫某的视频和手机号码照片,便把自己的微信身份虚构成“何某秀”的28岁未婚女子,并添加巫某为好友。而后将其从网络上下载的一段妙龄少女自拍的短视频发送给巫某,称视频中的女子是自己。之后在长达八个月的时间,使用该虚假身份与巫某谈恋爱,以借钱、购买礼物、索要红包等各种理由,让巫某通过支付宝转账资金(转账至其一直使用的其母亲何某秀的支付宝账户)220次,转账金额37653元。同时,以各种借口回避与巫某见面。归案后,邓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归还被害人部分款项,其亲属亦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获得谅解。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女子身份,以谈男女朋友为名,骗取被害人37653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此,遂依据量刑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广大市民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的微信、QQ等,无论是谁以何名义要求转账,都必须当面、电话、视频确认身份。如果发现被诈骗,要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信息等作为证据,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原文链接:https://j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478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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