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制在线 >正文

邻里纠纷引矛盾大打出手,一人获刑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湖南法院网讯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处理得当则胜似亲人,但倘若处理不好,就会因为一些琐事引发纠纷,甚至可能会大打出手从而造成严重后果。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肖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肖某与被害人欧某为邻里关系,双方积怨已久。2021年11月8日凌晨5时许,欧某在自家小区楼下做事时发出敲打的声音,影响到楼上肖某的休息,于是肖某下楼找欧某进行理论进而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肖某去拖欧某做事时的水桶,双方遂发生打斗。肖某将欧某打倒在地,欧某倒地后从地上捡起木棍对肖某进行殴打,肖某遂将欧某摁在地上,双方继续扭打在一起,后肖某被欧某殴打倒地。肖某从地上起来后,继续与起身的欧某进行打斗,并将欧某摁在墙壁上实施殴打,后双方扭打在马路边沿一会后自行分开。打斗过程中,致欧某受伤。

  经鉴定,欧某所受伤害的部位分别构成轻伤二级和轻微伤。

  案发后,肖某赔偿欧某损失人民币1万元。肖某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肖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受害人损失,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肖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其宣告缓刑。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案就是一起因邻里之间的纠纷处理不当,造成矛盾升级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邻里之间,以和为贵。在对待邻里关系上,应当发扬相互包容、团结和睦的传统美德。邻里之间遇到问题要互谅互让,即便是发生摩擦,也应理性对待,通过合法途径化解矛盾。切勿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殴等不正当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还可能因此受到法律制裁。

  


原文链接:https://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5646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