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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大妈预定养老服务被骗10万,主犯获刑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湖南法院网讯 63岁的黄奶奶平常喜欢跳广场舞。2017年6月下旬的一天,黄奶奶和舞蹈队的老姐妹到一家“养老服务”公司表演节目。当天正是这家公司开业,负责人宣传公司手续齐全,有养老基地、“圣人塔”项目基地,对外宣称投资这家养老产业“绝对安全、绝对有收益”,还可享受公司养老、安葬一条龙服务,另外有上千元的床位补贴和中奖红包。看到许多老人都在投资,黄奶奶当天在一名业务员的陪同下到银行取了2万元。过了几个月,业务员打电话说公司的养老项目越做越好,现在投资今后回报更大,于是黄奶奶在考察了公司所谓的养老基地和“圣人塔”基地后,又在银行取了3万元。2018年4月,黄奶奶再次投资了5万元,在公司获得了将近6000元的床位补贴。但她的愿景还没实现,就听说公司负责人“出事”了。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集资诈骗案,一审判决该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一百零五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发还给各集资人。刘某不服上诉至湘潭中院,湘潭中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

  刘某曾系湖南某生态养老产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经营养老院、“圣人塔”(安葬)等项目。2017年7月10日,刘某安排员工王某(另案处理)在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设立湘潭分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养老产业的策划、咨询,老年人、残疾人养老服务及健康管理,休闲农业项目的开发经营,体育、休闲娱乐工程项目设计服务,殡仪服务站经营管理,殡葬礼仪服务,保健及保健用品的研发,餐饮管理,针、纺织品、日用百货、食品、保健及保健用品、酒类、家具的销售及网上现货销售。该公司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以预定养老服务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通过业务员上街发传单、召开营销会等方式,以预定养老服务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并承诺返本付息,根据交纳金额的不同,分别给予一年每1万元900元至1400元不等的利息。据案发时,该公司在湘潭共计非法集资257人284次,非法集资金额共计1726.3万元。

  岳塘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的方式非法集资,骗取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最终,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四年,与前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判刑罚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一百零五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分别发还各集资人。刘某不服上诉,湘潭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预定养老服务,不仅涉及数额较大,而且未来能否诉诸消费也是个未知数。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时,一定要选择经民政部门设立许可、备案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不要选择无资质的养老机构,更不要向其支付任何资金。此外,老年人要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渠道,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凡是高于银行利息的返息养老投资均要谨慎,切勿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最后,老人进行养老投资之前一定要跟子女商量,向民政部门、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咨询,切勿轻信他人,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原文链接:https://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519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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