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回眸 | 山东法治督察工作呈现新面貌
2019年以来,省司法厅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推动省委依法治省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精心谋篇布局,大胆创新实践,法治督察工作实现了起好步、开好局的既定目标。
全力协调,法治建设考核实现突破
法治考核是科学衡量工作进展成效的重要标尺。在省委大幅精简考核指标的形势下,积极协调省考核办、省委编办,争取将法治建设纳入省直机关绩效考核体系和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其中,在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中,法治政府指标占比4%,相比机构改革前原省司法厅、原省政府法制办合计占比2.3%,提高1.7个百分点;在省直机关绩效考核体系中,明确法治建设情况由定性指标调整为定量指标,并另外单设一项否决指标,法治建设考核的鞭策激励作用更加突出。为用好用足考核手段,全力做好与省直有关部门沟通衔接,精心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科学完善考核指标标准等各项工作,完成对2018年度省直机关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和对2019年度各市法治建设进展情况中期评估,梳理汇总省直机关和各市突出问题、意见建议并予以全面反馈。
精准发力,法治建设督察成效显著
法治督察是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抓手。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总体要求和省委督查计划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专项督察、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推动中央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依法治省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注重前期准备,高点统筹谋划,广泛搜集线索,精心拟定方案,为督察顺利开展铺陈蓄势;注重工作创新,综合运用书面督察、驻在督察、评估督察、暗访突查等多种方式,准确发现问题,提升督察成效;注重成果总结,每项督察结束后,集成分析经验做法,系统梳理短板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形成情况报告、问题清单、典型案例,及时呈报省领导和上报中央依法治国办,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成果在省政府《决策参阅》刊发;注重跟踪问效,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印发督察意见书精准反馈,深入抓好问题整改,全力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
全面动员,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进展顺利
示范创建是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指引、树立标杆的重要举措。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印发后,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广泛动员,精准指导,组织全省申报121个综合示范城市和181个单项示范项目,是申报覆盖所有县级政府的唯一省份,申报数量全国第一。组织成立专门工作班子,集中时间、地点和人员对万余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达标情况逐一评估赋分。经集中审核评估,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择优推荐青岛、烟台、滨州三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淄博和济宁两项目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推荐的城市和项目均已通过中央依法治国办书面审阅和第三方评估,进入实地评估阶段,为全国推荐城市和项目全部入围第二轮的五个省市之一,数量居于全国前列。
守正创新,依法治省基础不断夯实
制度创新是推进全面依法治省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在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规定动作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和工作创新,为法治山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起草《法治督察工作暂行办法》,提请省委依法治省办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推动法治督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逐级传导法治政府责任落实压力。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全面依法治省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制定《法治山东建设指标体系》,实现法治建设标准量化展现,并据此开展“山东法治指数”评估,全面检视山东法治建设总体情况。开展推动农民工欠薪问题解决督导式调研,督促指导有关机构做好维护农民工权益相关工作。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81/202001/2b2c7856-0c8b-4e86-b765-3fafc2c228f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