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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2022年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经过网上公示进入面试的考生。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8月21日(星期日),上午8:30时。

   地点: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3号)

   三、其他要求

   1.考生务必于面试当日7:30-8:00进入考点,迟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考生健康承诺书》(手写签名)、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龙江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体温<37.3℃,方可参加面试。

   3.考生进入考点后请在对应面试候考室有序就座,并将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供工作人员核对。

   4.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后,应将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发现考试期间随身携带上述物品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5.考生应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面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面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面试:

   (1)面试当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龙江健康码”非绿码。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已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人员。

   7.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省司法厅及省律协网站。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22年8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ft.hlj.gov.cn/web/news/announcement-detail/32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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