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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民情怀投身平安建设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潘明杰,2021年荣获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

  潘明杰现任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0余年,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司法部最美人民调解员提名奖、省司法厅特级人民调解员,“老潘警调(联调)中心”被评为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以及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工作室。

  念平安,盼平安,是老百姓的朴素向往。平安建设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我退休前是一名物业公司经理,工作就是与人打交道,退休后受聘担任人民调解员,十几年来调解了2000余件矛盾纠纷,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平时大家问我最多的问题就是如何做好调解工作。我认为,除了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了解社情民意之外,更重要的是一份“不忘初心”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情怀。

  在日常调解工作中,我发现很多当事人纠结在一些“点”上,思想不愿“转弯”,是比较典型的弱势心态、强势表现。因此,如何解开心结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面对这些当事人的时候,我给他们的承诺是最多跑两次。

  第一次是当事人来到我的工作地点,对我的工作经验有所了解,真正相信并愿意把事情交给我。第二次则是正式签署调解协议,促进调解结果真正落实。

  第一次与第二次之间,我会在当事人认为适当的时间,指定的地点(通常会在当事人的家中),前往与之沟通、商谈。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继续上门。最耗时的一个案子,我坚持了500余天,最终成功化解。

  作为一名调解员,我从不与当事人辩论,因为我是中立的第三方。我会从当事人朋友的角度去帮助他们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可能造成的后果,并结合经验提出中肯的建议意见,供当事人选择。此外,我变“等人上门”为“上门服务”,锲而不舍地“钻”进事里,提出建议,让当事人看到诚意,明白事理。

  化解矛盾纠纷,既是为平安建设筑基,也是一种为民情怀。接下来,我会将自己总结的调解经验与更多人分享,和更年轻的调解员们一起,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法治日报通讯员 吴攸 整理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rmcycjfz/202208/t20220825_462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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