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贵州省2021-2022年度)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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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贵州省司法鉴定条例》的规定,现将我厅审核登记在册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编入《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贵州省2021-2022年度)并予以公告。旨在方便司法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本名册电子版可通过登陆贵州省司法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sft.guizhou.gov.cn)及微信公众号“黔微普法”、贵州法律服务网(12348贵州法网)获取。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1﹞70号),省司法厅于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重新核定了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类别和业务范围。重新核定后的司法鉴定人执业类别和司法鉴定机构业务范围领域、分领域及项目以《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颁证日期为生效日期。
凡未经本厅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机构和个人不得接受委托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谨请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51-85559185、85559970
贵州省司法厅
2022年8月5日
附件: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贵州省2021-2022年度).pdf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gggs/202208/t20220831_76311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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