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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抖音发布不实视频涉嫌犯诽谤案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湖南法院网讯 随着新媒体的发展,人人都有“麦克风”,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发表言论。近日,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抖音发布不实视频涉嫌犯诽谤罪一案。

  曾某某与王某的已故老公姚某某是合伙人,因合伙权益出现纠纷,王某在抖音中是散布曾某某侵占其已故老公姚某某的财产份额及曾某某是美籍华人的不实言论,点击量高达六千人次。曾某某认为王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人格,破坏了自己的名誉。遂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王某诽谤罪刑事责任。

  法院受理后,法官于2022年7月21日组织自诉人曾某某与被告人王某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分别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人王某对在抖音平台上发布不实言论造成对曾某某人格、名誉造成的影响向自诉人曾某某赔礼道歉,主动撤回涉及曾某某言论的抖音视频且不再在抖音、微信朋友圈等涉众平台发表对自诉人曾某某的相关言论。自诉人曾某某自愿撤回对被告人王某的指控并放弃民事部分赔偿要求。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诽谤罪刑事自诉立案标准: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诽谤行为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起自诉。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对自己在互联网上的言论和行为负责,抖音为开放的社交媒体,切不可将不实信息向外发布。无论是现实还是网络,不当言论一旦突破法律底线,势必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035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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