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司法厅关于采购吉林省法治政府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服务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吉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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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务要求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的专业能力,具有实施法治政府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服务的专业队伍。
二、服务内容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办法》,按照事先拟定的问卷,对本周期参与达标创建、申报示范创建的各市(州)、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出据《吉林省法治政府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报告》。
三、报名要求
投标人需密封提交书面报名文件,报名文件应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第三方评估专业能力方面的情况介绍、具体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报价和经法人签字盖章的授权报名文件及联系方式。
四、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采用谈判模式,由我厅组织的谈判组与参与单位进行谈判,商定服务质量和价格等内容,通过投票确定项目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15.3万元以上(含15.3万元)的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12时
报名地址:吉林省司法厅B座907室
项目联系人:赵蒙,电话:0431—80769908
特此公示。
2022年9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ft.jl.gov.cn/zwgk_158944/gsgg/202209/t20220905_8557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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