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提醒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持不懈正风肃纪,推动能力作风建设走深走实,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收送名贵特产、月饼、蟹卡、消费卡、电子红包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礼品、礼金;
二、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
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健身、娱乐、旅游等活动安排;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
五、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或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七、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八、严禁在疫情防控、走访慰问、监督检查等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重基层负担。
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委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从严教育管理分管领域党员干部清廉过节、文明过节,做到真抓真管、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时刻绷紧纪律作风之弦、疫情防控之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做好示范、当好表率。各级内设纪检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两个维护”,紧盯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厅、局党委重点工作安排,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通过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紧盯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收送节礼等易发多发问题,紧盯用打“擦边球”、穿“隐身衣”等方式规避组织监管的隐形变异问题,对节日期间发现的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问题线索,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强烈信号,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同时,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震慑,做到警钟长鸣。
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
2022年9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ft.hlj.gov.cn/web/news/announcement-detail/3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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