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法院宣判一起“假古玩”诈骗案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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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宣判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莆田市首例“假古玩”涉养老诈骗案。据悉,宣判后,被告人李某表示认罪服判,该案已于9月6日生效。
据悉,68岁的陈大爷爱好收集古玩,但对古玩行业却知之甚少,偶然路遇售卖假古玩的被告人李某,对其把玩的“祖传银元”十分感兴趣,遂讨价还价之后购买收藏。之后的4个多月里,李某多次从线上线下低价购进字画、瓷器、钱币等“假古玩”,以“祖传古董”名义向陈大爷高价出售,共计475件对价177384元。
一天,陈大爷在“炫货”时被朋友认出所持“古玩”均为赝品,并不值钱,这让陈大爷怒火中烧,当即报警。2022年1月15日,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李某并扣押其作案工具手机一部。李某懊悔不已,主动请求民警联系其家属筹款退赔。
多日后,李某通过家属退赔被害人陈大爷全部经济损失,陈大爷也对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予以从轻处罚。
涵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多次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赔、取得谅解等从轻从宽情节,根据《刑法》规定,对被告人李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080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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