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公告启事 >正文

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公证系列 专业技术资格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吉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职称评审工作部署,授权我厅组建2022年度吉林省律师公证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现将答辩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答辩时间及地点

  答辩时间:2022年9月25日(星期日)

  答辩地点:庆丰宾馆五楼会议室(长春市宽城区亚泰北街与庆丰路交汇,由宾馆西门进入,宾馆电话:18504300487)。

  评委会联系方式:18504306160

  二、答辩对象

  答辩人员范围为通过材料审核、评前公示无异议,报省人社厅同意后,符合申报条件且缴费成功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答辩提交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现场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吉事办);

  3.吉林省司法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本人签字)(详见附件4)。

  四、答辩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务必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参加答辩人员严格按照答辩报到时间(见附件)报到,答辩顺序现场公布。未缴评审费、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3.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不超过3分钟,专家将结合申报材料和专业领域自述内容进行2分钟提问,总体时间不超过5分钟。

  4.因疫情原因居家隔离无法参加答辩的人员(需所在社区出具居家隔离证明)、答辩日前7日内出省人员(需提供行程码截图)或14日内有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有新冠肺炎感染者、密接人员接触史,不得参加现场答辩。有上述情况的参评人请于9月22日15:30前向省司法厅报备,填写《申请远程答辩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5)发至指定邮箱,经审核通过后可采取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答辩,其他原因无法参加答辩的一律不允许远程答辩。

  联 系 人:马也

  联系方式:18504306796

  邮 箱:408824386@qq.com

  附件:1.律师专业参加答辩人员名单(A组)

  2.律师专业参加答辩人员名单(B组)

  3.公证专业参加答辩人员名单

  4.吉林省司法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疫情防控告知暨

  承诺书

  5.申请远程答辩人员信息登记表

  

  

  吉林省司法厅

  2022年9月21日

   附件1:律师专业答辩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A组).xls
附件2:律师专业答辩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B组).xls
附件3:公证专业答辩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xls
附件4: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
附件5:申请远程答辩人员信息登记表.xlsx


原文链接:http://sft.jl.gov.cn/zwgk_158944/gsgg/202209/t20220921_858129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