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省政府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为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省政府立法项目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学习贯彻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围绕数字经济、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提出2023年度省政府立法项目建议。
二、具体要求
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符合政府立法权限,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议应包含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以及有关情况的说明。已经调查论证或者形成建议草案文本的,欢迎提交论证报告和草案文本等材料。
三、截止日期
征集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8日。
四、提交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以信函、邮件、传真等方式积极参与立法项目建议征集活动。来信来函请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义提出的,请一并加盖公章。
来信请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7-2号山东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一处(邮编:250014),在信封上注明“立法项目建议”。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szflfxmjy@shandong.cn,邮件主题注明“立法项目建议”。
传真请发送至:0531-51781803。
山东省司法厅
2022年10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3/202210/4630d6b5-fcf0-4e4a-8ea6-ef92b6c132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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