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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法律援助案例③ | 15名老人养老陷圈套,法援帮他们要回养老钱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法律援助服务水平,省司法厅于2020年8月至11月联合齐鲁晚报开展了“十佳法律援助案例”评选活动。经过组织推荐、评选发布、群众投票等环节,最终评选出“十佳法律援助案例”和30件“入选案例”。这些案例较好地体现了法律援助机构和案件承办人员扶弱济困、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他们通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娴熟的办案技巧,彰显公平正义,有效维护了受援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意识,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山东司法”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对案例进行展播,供大家学习研究借鉴。今天推出“十佳法援案例”第三期:15名老人养老陷圈套,法援帮他们要回养老钱。

  承办单位

  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员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 王英 高新颖

  随着社会进步和人们观念的改变,进入养老公寓养老成为很多老年人选择的“新潮”养老方式。然而,有部分养老公寓“挂羊头卖狗肉”,利用老年人年纪大、法律意识薄弱的特点,虚假宣传,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当颐养天年的愿望遇上套路多多的养老公寓,老年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养老养生一卡通”,宣传噱头套路多

  2016年至2017年,李某某等多名老人陆续与济南市长清区某老年公寓签订《养老养生“一卡通”协议书》,认购老年公寓的“一卡通”服务,成为该老年公寓的会员。

  上述协议约定,一卡通客户可自由选择在老年公寓长期或短期养生,养老,健康调养,度假休闲等,享受一卡通权益待遇和优惠政策;同时约定,客户购卡满三年,在合同期满后可提出退卡,老年公寓按该卡剩余金额(含赠送金额)10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或现金方式全额退还给客户。

  购买一卡通服务后,老年公寓逐渐出现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乱收费、饭菜质量差等问题,当地相关监管部门多次对该老年公寓下达整改通知书。截至2019年底,大批老人购卡已满三年。

  鉴于该老年公寓的现状,不少老人要求办理退卡手续,并按协议约定退还卡内余额,但老年公寓因管理不善导致运营资金紧张,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老人诉求,拒不退还余额。李某某等15位老人遂按协议约定将其诉至济南仲裁委员会。

  2020年1月份,该老年公寓会员李某某走进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服务合同的履行、解除等相关法律事宜。李某某称,其与另外十余名老人,均有要求老年公寓按协议约定退卡的诉求,但对方迟迟不予办理,无奈只能前来寻求帮助。

  李某某称,寻求帮助的会员们,不少已八十多岁,身体抱恙且缺乏专业法律知识,无法自行启动诉讼程序。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当即指派值班律师王英、高新颖承办该案。

  保障老年人权益刻不容缓,疫情期间“不打烊”

  接受指派后,通过前期摸底,承办律师基本明确了老人们的仲裁请求,与此同时,承办律师与长清区民政局取得联系,协调一致后持相关手续前往该局调取老年公寓的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信息材料。

  经与民政部门沟通,承办律师从更多角度、更多维度全面地了解到老年公寓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经与前期沟通,老人们确定春节后前来律师事务所签字,启动立案程序。但2020年春节疫情爆发,为响应国家号召,更是为大家的安全起见,春节假期结束后仍不宜出门,更不宜组织多人相聚。

  在此期间,承办律师无法接待老人,便着手准备15位老人的仲裁申请书,整理证据材料,制作证据目录,将每位老人的仲裁申请书、身份信息及相关证据,分门别类,按照仲裁委的要求准备多份,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直至3月份,疫情严重程度有所缓解,承办律师安排老人们分批次来到单位,准备启动法律程序。

  虽然疫情有所缓解,但危险尚未完全解除。为了尽可能地避免人群聚集,承办律师决定和老人们约在单位人员较少的周末,并安排老人们一天分四批次前来办理。

  对于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亲自前来签字的老人们,承办律师在征得老人本人及家属的同意后,携带材料前往老人们家中拜访,并告知后续仲裁事宜可以委托亲属与承办律师对接。

  对于因疫情被困外地无法回济的老人们,为及时维护其合法权益,承办律师通过微信视频、电话沟通等方式,全面、及时地了解老人们的需求,通过邮寄的方式推动案件进程,提高了办案效率。

  疫情庭审促调解,法律援助帮老人“安家”

  2020年5月,济南仲裁委员会安排开庭审理该案。但因疫情尚未结束,该案人数较多,仲裁委仅允许代理律师参与庭审,老人们表示理解但坚持要求派代表一同前往。

  为尽可能满足老人们的要求,承办律师向仲裁委申请,与仲裁委进行充分沟通,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为老人们争取到了3个进入仲裁委参与庭审的名额。

  庭审时,老年公寓的负责人出庭应诉,当庭出示了三年期满后部分老人在与老年公寓协商的过程中签署的新协议,协议中老人们自愿放弃对部分金额的主张权利。

  承办律师认为该类证据对部分老人不利,在征询老人们的意见后积极促成调解。

  在仲裁员的主持下,该案成功调解,老年公寓将全部认购款本金及赠送金额、老人们预缴的仲裁费,共分两批支付,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承办律师共为老人们挽回经济损失751528.60元。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103/44a50728-091d-4249-83db-a3ad76d89b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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