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陕西省戒毒管理局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2年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陕西省戒毒管理局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参加省级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机关并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
2022年11月13日(星期日)下午14:00。
三、面试地点
陕西省戒毒管理局(西安市莲湖区习武园15号)8楼陕戒培训中心。
四、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考生抽签确定次序后依次进入考场答题,每名考生回答3道问题,满分100分,每人答题时间不超过12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当天中午12:30前到达陕西省戒毒管理局一楼面试报到处。核验身份后带队进入候考室进行抽签等事宜,迟到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并取消面试资格。
2.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3.严格执行西安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正常且“陕西一码通”显示为“绿码”,逐人查验“通信行程卡”,面试期间除现场答题外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察人选的确定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进入考察的人数为“职位遴选人数+1”。对于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人数多于遴选计划数的职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对于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之一的,方可进入考察。面试合格分数线A为:“本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考生的平均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B为:“本考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大于遴选计划数的职位中,进入考察考生的最低面试成绩”。
七、公布成绩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3日内将在省政府门户网招考招录专栏、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考察人员情况,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注意查看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附件:1.2022年陕西省戒毒管理局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 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考生须知
陕西省戒毒管理局
2022年11月8日
附件1
2022年陕西省戒毒管理局机关
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部门 | 职位代码 | 姓名 | 考号 | 备注 |
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 | 22261965 | 刘飞燕 | 2223060104029 | 本职位各考生按考号由小到大排列 |
师哲 | 2223060104102 | |||
赵伟东 | 2223060104103 | |||
22261966 | 马家骏 | 2223060104105 | 本职位各考生按考号由小到大排列 | |
李云兆 | 2223060104107 | |||
廖程 | 2223060104108 | |||
22261967 | 詹腾 | 2223060104110 | ||
22261968 | 张梦梦 | 2223060104111 | 本职位各考生按考号由小到大排列 | |
贾莉萌 | 2223060104112 | |||
杜凤 | 2223060104113 | |||
22261969 | 韩文翔 | 2223060104114 | 本职位各考生按考号由小到大排列 | |
王坤 | 2223060104116 | |||
肖源 | 2223060104117 | |||
22261970 | 庄磊 | 2223060104122 | 本职位各考生按考号由小到大排列 | |
马成飞 | 2223060104209 | |||
杨力 | 2223060104302 |
附件2
面试考生须知
1.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抽签现场。
2.考生着装应朴素、得体,不得佩戴胸花、警号等明显标示物。
3.考生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按要求统一封存。对面试封闭区域内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抽签确定面试次序。
5.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考场。
6.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在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之前,若向考官言语致意,用语统一为:“各位考官下午好”,不得另讲其他用语。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7.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名序号、籍贯等信息。
8.每名考生面试时长为不超过12分钟,从主考官讲“现在开始”计时。面试时间剩余2分钟,计时员会向考生提醒,考试时间结束,计时员会向考生宣布面试时间到,听到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到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
9.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谈论考试内容;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10.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提供作弊器材或者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面试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1.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场区域至离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和进入考场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不超过37.3℃)且有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方可参加面试。前7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陕返陕人员,还需提供面试前“三天两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请考生认真遵守卫生防疫要求,对不执行防疫要求的、不如实提供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gqgg/65184.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