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公告启事 >正文

陕西省司法厅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各有关考生:

  根据《省级机关2022年公开选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及陕西省司法厅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现将陕西省司法厅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报考陕西省司法厅机关处室公开遴选公务员22261959、22261960职位,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附件1)。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2年11月5日(星期六)10:00 。面试当天9:00考生集中报到,核实面试资格。9:30封闭考区,组织考生抽签。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抽签现场,按缺考处理。

  2.面试地点:陕西省司法厅机关(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50号)。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三、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时,考生须带本人准考证(盖有资格复审章)、身份证原件。

  2.面试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安全。

  3.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

  四、疫情防控

  面试考生报到时,应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核验“一码通”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测温正常(不高于37.3℃)后,方可进入考区。

  五、公布成绩和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将及时在陕西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注意查看有关信息。

  联系方式:029-87292636

  附件:1.陕西省司法厅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考生须知

   陕西省司法厅

  2022年11月2日

  

  附件1

  陕西省司法厅机关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

  面试人员名单

  

  (各职位的人员按准考证号由小到大依次排列)

  

  序号

  姓 名

  性别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1

  李若松

  男

  省司法厅机关处室

  22261959

  2223060103215

  2

  王 辰

  男

  省司法厅机关处室

  22261959

  2223060103224

  3

  申蔚然

  男

  省司法厅机关处室

  22261959

  2223060103302

  4

  王宇翔

  男

  省司法厅机关处室

  22261959

  2223060103421

  5

  陈炫廷

  男

  省司法厅机关处室

  22261959

  2223060103425

  6

  崔 建

  男

  省司法厅机关处室

  22261959

  2223060103426

  7

  沈 菲

  女

  省司法厅机关处室

  22261960

  2223060103621

  8

  崔小姣

  女

  省司法厅机关处室

  22261960

  2223060103727

  9

  包美玲

  女

  省司法厅机关处室

  22261960

  2223060103901

  附件2

  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服从管理。

  2.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抽签现场,按缺考处理。

  3.考生应着装朴素得体,不得佩戴明显标示物。

  4.考生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按要求统一上交。对考区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6.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考场。

  7.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在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之前,若向考官言语致意,用语统一为:“各位考官上午好”,不得另讲其他用语。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8.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名序号、籍贯等信息。

  9.考生面试时长为12分钟,从主考官讲“现在开始”计时。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听取面试成绩时,须交回所抽面试顺序签号,并签字确认本人面试成绩。

  10.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内大声喧哗、谈论考试内容、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11.对于违纪违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参加面试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2.如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参加面试,必须提前2天与省司法厅联系。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gqgg/64806.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