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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海南省戒毒管理局“智慧戒毒”场所示范建设项目(局机关部分)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海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做好海南省戒毒管理局“智慧戒毒”场所示范建设项目(局机关部分)结算审核咨询服务相关工作,我局拟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取咨询服务机构,具体遴选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戒毒管理局“智慧戒毒”场所示范建设项目(局机关部分)。

  二、工作要求

  1. 内容:组织开展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相关工作;

  2. 最高限价:44112.84元

  三、资格要求

  (一)本次公开遴选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机构,要求报名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咨询单位的咨询资质等级应满足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相关要求,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成员的资质证书应满足有关规定并在有效期内。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两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

  四、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非法人代表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成员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函(自拟);

  (六)近两年相关业绩证明;

  (七)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页截图证明)。

  五、遴选文件装订要求

  (一)所有遴选文件资料必须装订成册,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二)提供遴选文件为一式3份。

  六、评选规则

  (一)我局将结合参评单位的资质条件、报价、人员、信誉等因素进行审查,综合评选第一候选人。

  (二)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参评文件做无效处理。

  1.不响应遴选文件实际要求。

  2.提供弄虚作假资料信息的。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时间:2022年11月29日—11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方式:报名纸质材料报送到海南省戒毒管理局,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温馨提醒:请报名单位人员关注近期海口的疫情防控政策,报名期间务必按要求落实属地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如采用快递物流送达,请紧密关注物流快递政策和信息。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8508921669

   

      

                                              海南省戒毒管理局

                                                2022年11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justice.hainan.gov.cn/xxgk/0400/202211/t20221128_3317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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