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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 省法宣办关于印发《2022年贵州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法宣办,省有关单位,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根据《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2022年贵州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开展“宪法宣传周”相关活动情况的图片、视频(配说明),请即时上传电子邮箱gzsfxb1302@126.com,综合情况请于12月9日前报省法宣办。

  联系人:曹犇;联系电话:0851-85813810,18008516101。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贵州省司法厅

  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2022年贵州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落实好全国统一工作部署,开展好我省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经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研究,并商省直有关部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重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定宪法自信,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四)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四、时间安排

  12月4日(周日)至10日(周六),为期一周。

  五、工作安排

  (一)启动仪式暨集中示范活动

  12月4日上午10时,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法宣办联合在贵阳市花溪区镇山村举办2022年贵州省“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宪法进农村”集中示范活动。各地司法行政、农业农村、公安、文化旅游等部门采取“现场宣传+线上直播”方式,深入已公示的27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因地制宜组织专家宪法宣讲、“法律明白人”上岗仪式、“学法用法示范户”授牌、法治文艺表演、主题书画比赛、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集中宣传当地民主法治建设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融合创建的亮点成效,推广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经验做法,示范带动各地推出生动丰富的活动载体,将宪法法律知识带到群众身边,送到群众心里。活动邀请中央和我省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在全社会掀起热潮。

  (二)主题宣传活动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分别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活动。各主题活动分别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地方司法局和有关部门配合。

  1.宪法进农村。以省级集中示范活动为参照,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反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等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省公安厅 省司法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2.宪法进社区。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宪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宣讲宪法知识。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3.宪法进校园。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组织参加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及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举办中小学校宪法晨读,组织高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主要负责人、法学专家、“法治副校长”三支队伍宪法宣讲活动。发挥各地各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作用,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团省委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深入校园开展主题宪法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团省委

  4.宪法进机关。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习人民日报、新华社刊发的评论员文章,关注学习“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出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专栏内容,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基层组织法等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我为宪法点赞”线上互动,通过微信小程序采取学习宪法历史沿革、朗读宪法、与宪法合影、宪法知识答题、给宪法留言等多种形式为宪法点赞。

  牵头单位:省直机关工委、省司法厅

  5.宪法进企业。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发动贵州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发挥经营网点、法治宣传阵地等优势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结合“企业家学法”活动宣传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将企业文化与法治文化深度融合,推动依法治企的典型经验。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司法厅

  6.宪法进军营。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开展宪法宣传。

  牵头单位: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7.宪法进网络。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牵头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广播电视局

  (三)其他主要安排

  1.“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活动。组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参加上岗仪式,集中颁发证书、徽章,并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法治文化阵地等公共场所亮出“法律明白人”名册。组织各乡镇(街道)结合开展宪法宣讲等实践活动,发动“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积极参与,通过院坝里谈一谈、到家里说一说等方式,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惠民富民政策。(责任单位:各级司法行政、农业农村部门)

  2.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在司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责任单位:省法院)

  3.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宪法知识在线有奖竞答活动,集中发布贵州省参加全国第十八届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的优秀作品,发动各地各部门、媒体单位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媒体平台等同步发布、转载,结合宣传宪法宣传周活动动态,营造强大声势。(责任单位: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法宣办)

  4.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公益普法短信。(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5.宪法知识大宣讲活动。各级“八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百人宣讲团力量,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宣讲活动。(责任单位:省法宣办、省法学会、省律师协会)

  6.开展宪法进公共场所活动。在公共场所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标语,在全省高铁列车、火车站、机场以及车站、码头、交通工具等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宪法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让公众随处受到宪法的宣传教育。(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场集团、成都铁路局贵阳办事处)

  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根据全省重点活动安排,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要用好中国普法网发布的2022年“宪法宣传周”挂图和宣传资料,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等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六、宣传报道

  (一)请全省党报党刊在12月4日当天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二)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贵州广播电视台、多彩贵州网等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加强宪法学习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及新媒体平台联合推出“宪法宣传周”系列报道,形成宣传合力,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热潮。

  (三)加大“学习强国-贵州学习平台”宪法学习宣传力度。

  (四)法治日报驻贵州记者站围绕全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采写通讯文章,积极争取法治日报社在宣传周期间刊发。

  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重点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元素,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宣讲宪法,带头宣讲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基本经验以及在促进国家建设中的重大作用,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宣传的正确方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将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宪法宣传周”宪法活动的调度、指导和督促,有关工作情况将及时汇总上报。

  (二)落实普法责任。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各级各类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要充分运用新媒体新应用,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努力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要坚持贴近实际、尊重规律,关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利用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所服务的村(社区)至少开展一次宪法宣传。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把宪法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着力提升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gggs/202211/t20221129_77267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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