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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白人”证书、徽章统一格式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证书、徽章统一格式的通知》要求,经请示司法部同意,省司法厅制定了贵州省“法律明白人”证书、徽章的统一格式,现予公布启用。

  一、“法律明白人”证书、徽章样式及说明

  (一)“法律明白人”证书封面、内芯样式及说明

  

  1.证书封皮为皮质(PVC),徽章标志和文字烫金。证书颜色为枣红色,金字为亮金。

  2.徽章标志直径为35MM。文字字体为方正大标宋,大小为27PT。

  

  3.证书内芯为纸质印刷。

  4.证书内芯颜色、字体字号按照提供的矢量文件执行。

  二、“法律明白人”徽章样式及说明

  

  

  1.徽章主色调为金色+红色。

  2.徽章材质为金属材质。

  

  3.徽章为圆形,直径为25MM。

  4.徽章背面可用平头卡扣或者别针扣。

  5.徽章原型设计可用于黑白打印及彩色打印。

  6.黑白稿颜色为:C0 M0 Y0 K100。矢量文件可以更改灰度使用。

  7.彩色稿颜色为:

  红色色值:C10 M100 Y100 K0。

  黄色色值:C0 M5Y100 K0。

  灰色色值:C0 M0 Y0 K35。

  黑色色值:C0 M0 Y0 K100。

  三、有关要求

  (一)“法律明白人”经规范程序确定后,由所在地县(区)司法局发给乡村“法律明白人”证书、徽章。

  (二)各市(州)司法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实用易行、节约成本的原则,统筹组织好乡村“法律明白人”证书、徽章的制作,不得向“法律明白人”收取任何费用,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法律明白人”证书、徽章矢量制作文件可于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免费下载。

  (三)“法律明白人”证书、徽章供“法律明白人”履行职责、参加培训等活动时使用、佩戴。当事人不再担任乡村“法律明白人”的,县(区)司法局应当及时注销证书、收回徽章。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gggs/202210/t20221018_76765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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