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风采录 | 肖鹏:在为民解忧中践行初心和使命
肖鹏,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2012年投身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来,他始终风雨无阻,全身心的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了一场又一场纠纷,在为民解忧中践行初心和使命。近年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0多件,涉及金额1000余万元,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5%。先后被授予“平安临沂建设先进个人”“河东区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2020年,肖鹏荣膺司法部“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热爱学习 练就调解真本领
在调解工作中,肖鹏时刻提醒自己的“第一身份”是中国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调解员,首先要对标对表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方位的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同情帮助弱势群体,努力让每一名群众都从调解过程中感受到党的关怀和公平正义。他不忘坚持业务学习,立志练就过硬的调解本领。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人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工作不是“和稀泥”,新时代人民调解员要想有所作为,必须坚持规范化、专业化的调解思路。肖鹏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公职律师执业资格,为了进一步增强法学专业功底,又报考了山东大学法学院的非全日制法律硕士,边工作边学习。工作中,他还不忘向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行业前辈请教,虚心学习他们的调解技巧和职业操守。八年来,肖鹏已经从一个行业“菜鸟”逐步成长为调解工作的“行家里手”,慢慢具备了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较强的调解技能,尤其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灵活采用“枫桥经验”法理情相结合等方式开展调解工作。
爱岗敬业 化解矛盾促和谐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肖鹏同志始终坚持干一行爱一行的原则,把人民调解工作当做为民服务和成长锻炼的机会,在一次次调解大案、难案的历练中增本领、长才干。2019年7月,临沂市河东区某建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在现场施工的江西九江务工人员龙某某施工过程中不慎跌落,导致身体多处受伤住院。事发后,龙某某的亲属为了能及早获得赔偿,多次用不理性的行为到某房地产公司售楼处表达诉求,龙某某的父亲甚至随身携带了一瓶农药,声称“不给个说法,今天就死在这里!”肖鹏在了解基本案情后,积极主动介入调解。了解到龙某某家庭困难,建筑公司不承认彼此存在劳动关系,只愿意先垫付医药费,不承担工伤赔偿,加之伤情恢复的不理想,龙某某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因此才做出不理智的行为。肖鹏根据案情,运用“枫桥经验”背靠背的调解方法,一方面做龙某某及其家人的安抚和疏导工作,稳定住当事人情绪,规劝其珍惜生命,不要用不理性的过激行为表达诉求,另一方面积极与用工单位沟通,协调落实龙某某的赔偿事宜,最终用事实和法律说服企业负责人承担责任。最终通过调解员的不断努力,达成了矛盾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协议。从接手调解,到达成协议,肖鹏仅仅用了四天时间。当龙某某和家人回到江西九江家中后,第一时间向肖鹏致电表达谢意,感谢人民调解员为异地打工的弱势群体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勇于担当 真抓实干解民忧
多年来,肖鹏在调解纠纷时始终秉持“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工作原则,做到了人民调解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2020年8月,村民李某来到调委会,要求调解家庭遗产继承纠纷。据李某反映,其母亲去世以后,留下数万元遗产,一直由其弟弟及儿子管理占有。李某生活困难要求分割遗产,两人一直以还有后续祭祀活动需要花钱为由拒绝。双方经多次协商及村委调解,仍然无法达成和解。肖鹏在了解情况后,认为群众之事无小事,多次带领调解员到村了解情况,走访纠纷当事人及村民。通过调查了解发现,李某在其母亲在世时不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对老人照顾不周,其他继承人认为应当依法剥夺其继承权。肖鹏在充分了解案情后,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法,一方面站在法律的角度,对李某的不孝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另一方面站在情理的角度,说服李某的近亲属,看在李某年迈缺乏生活来源的份上,适当分割一部分遗产给予其物质帮助。经过肖鹏晓之以法,动之以理,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成功说服矛盾纠纷当事人定纷止争。
舍身忘我 见义勇为暖人心
2018年,肖鹏和同事在到村调解土地纠纷的路上,偶遇一起意外险情。一辆电动三轮车突然失控冲向路边深沟,车上驾驶室里坐着一个五岁的小男孩,说时迟那时快,肖鹏和同事来不及多想,立刻投身事故现场抢救伤者,把压在车底的幼童及时救了出来。经过仔细检查,好在有惊无险,孩子只是受了些皮外伤。孩子的爷爷奶奶激动的泪流满面,拉着肖鹏和同事的手不停的说着感谢的话。肖鹏和同事摆一摆手,说了句“孩子没事就好”,便转身离去。事后,肖鹏和同事因见义勇为事迹被河东区授予“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评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102/4e0c0390-ef1c-4985-b35d-848dda2b8e2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