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立法研讨 >正文

潍坊市建立四项机制推进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今年以来,潍坊市瞄准“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这一目标,建立健全“四个一”工作机制,吹响新一轮示范创建的冲锋号。

  召开一次高规格争创动员大会

  近日,潍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长田庆盈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副厅长朱晓峰到会指导,市委副书记刘运主持会议。会议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了全市上下对示范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成立一个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潍坊市成立了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宣传、督查和考评等工作。

  编制一个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问题导向,潍坊市委依法治市办在总结第一批示范创建工作经验基础上,对2019年的市级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潍坊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对示范创建的100项指标进行分解,明确具体牵头单位,进一步压实创建责任。

  创新一套创建指导标准

  潍坊市委依法治市办充分总结经验,不断提炼升华,从部署安排、调度推进、工作创新、成文制度、文件支撑、经常活动、载体平台、公开发布、宣传报道、实际效果等10个方面创新提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达标“十有”指导标准,为下一步创建工作开展提供了一套可操作、易执行的工作规范。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102/6c1fcf7c-16bb-4946-b117-b4c4bc14aa50.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