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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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推进粤港澳三地调解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调解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司法厅、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联合制定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该规则已经2022年12月16日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四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施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联系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附件:
Guangdong-HongKong-Macao Greater Bay Area Cross-Boundary Disputes Mediation Model Rules(英文版).pdf
广东省司法厅
2022年12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zwgk/tzgg/content/post_4073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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