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攻坚 | 凝心聚力 担当作为 着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临沂样板”
编者按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新旧动能转换初见成效的决战决胜年。山东省委将2020年定为“重点工作攻坚年”,要求全省上下要以攻坚的状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趟“地雷阵”,咬定目标不放松,风雨无阻勇攀登。为更好地体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按照省委“重点工作攻坚年”的部署要求,围绕“法治攻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把改革攻坚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有效发挥统筹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法治山东这篇大文章,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近日专访临沂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牛兆英。
建立“不罚轻罚”清单机制
已有3695个市场主体受益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营商环境建设的关键所在。临沂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紧密围绕省、市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服务全市优化营商环境。
政府法治工作提升。2020年3月,该市在全省首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从优化政务服务、规范行政执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等方面入手,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一流营商环境。围绕构建推进法治建设闭环责任体系,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配套印发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责任的意见》《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见》等文件,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明晰、责任落实。
基层法治体系完善。为切实解决镇街基层法治工作体系不完善、缺乏完整统一的工作机制等问题,该市在全省率先部署开展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向镇街基层延伸试点,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基层法治体系建设的意见》,建立“365”推进模式,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着力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法治营商环境优化。为落实审慎包容监管改革部署,该市建立落实“不罚轻罚”清单机制,协调有关部门梳理“不罚清单”267项、“轻罚清单”19项,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不罚轻罚”清单实施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已作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案件2934件,受益市场主体3695个,不让企业因小过失而贻误大发展。
法治服务机制健全。该市建立了“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开展复工复产专项法律服务行动,抽调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资深律师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队,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有效流动。“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建立以来,各法律服务团队走访企业4500余次,对3000余家企业进行了法治体检,为企业代理法律事项2850余件,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区域协作启动。围绕服务保障鲁南经济圈一体化,2020年10月,鲁南四市司法局建立了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法治协作联席会议。临沂市司法局承办了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签署了《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法治协作交流协议》等5个合作协议,加强法治协作,构建区域法治保障共同体,为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优质法律服务。
同时,该市还组织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深入了解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氛围。
依法治市工作向镇街基层延伸
纵向设“三员”横向设“三长”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法治工作开展,解决镇街基层法治工作体系不完善、缺乏完整统一的工作机制等问题,该市出台了《全面加强基层法治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通过建立“三大体系”、明确“六项职责”、健全“五个机制”的“365”推进模式,全面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取得较好成效。
该市着重推进三大体系建设,建立领导协调体系,在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加设基层法治工作协调小组,在乡镇(街道)成立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完善工作落实体系,依法治乡镇(街道)办设在司法所,接受依法治县(区)办工作指导。完善推进网格体系,纵向设“三员”,县(区)向乡镇(街道)派法治督导员、乡镇(街道)向村(社区)派法治指导员、村(社区)设法治联络员;横向设“三长”,在镇直中小学、医院(卫生院)、企业等设置法治副校长、副院长、副厂长,实现法治工作体系基层全覆盖。
在着重推进三大体系建设的同时,该市也明确了基层法治建设具体承担的六项职责、需要建立完善的五个方面的工作机制,以此落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通过上述措施,初步实现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及网格化建设全覆盖,推动了法治工作向基层延伸、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同步推进、同步提升,为乡村振兴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成立工作专班调研论证
启动法治乡村立法工作
为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近期,该市在开展美丽乡村、健康乡村、文明乡村“乡村振兴三部曲”立法基础上,着手对开展法治乡村立法工作进行了论证和调研,在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市司法局形成了关于启动法治乡村立法工作的初步意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听取了工作情况汇报,并确定按程序开展立法工作。
在推进法治乡村立法方面,重点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明确和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法治建设的责任和任务,推进法治建设向农村、基层延伸。推进乡村综合执法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涉农行政执法行为。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力量,强化乡村平安建设。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
下一步,临沂市将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调研论证,形成立法建议,争取将法治乡村立法作为审议项目列入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一个窗口”办理“一条龙”服务
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基本建成
行政复议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2020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后,临沂市不等不靠,先行一步,结合该市实际,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市级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方案》,主要是将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到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听证制度,健全与行政执法部门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沟通衔接机制,通过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责纠错,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和解调解机制,加大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调解力度;成立市、县人民政府复议委员会,政府主要领导兼任委员会主任,完善行政复议组织架构;赋予基层司法所参与行政复议联络职责,推进行政复议向基层延伸。
同时,该市还以方便群众、提升服务为目标,依托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推进市、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建设。2019年底,该市部署开展这项工作,制定并印发了《临沂市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实行一个中心、六个统一的“1+6”工作模式,着力强化行政复议工作的救济和服务功能,立足解决群众诉求、规范行政执法和化解矛盾纠纷三个定位,坚持服务群众与服务案件审理相结合,着力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实现行政复议“一个窗口”办理、“一条龙”服务,目前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已基本建成。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2020年以来,临沂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两快两全”和“十二字”重要指示,认真贯彻执行司法部、省司法厅部署要求,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提升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
大力推行服务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实行进驻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涉及的事项开辟“绿色通道”“直通车”服务,实行代办、领办制度,提高服务水平。2020年以来,实体平台接待群众26.7万人次,满意率96%以上。
围绕中心大局开展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抽调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资深律师组建法律服务团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支持,维护合法权益。成立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临沂仲裁抗疫专家团队等,开展复工复产专项法律服务行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4094次、出具法律意见793件、提供公证服务500多件,启动仲裁费减免缓程序152次
着力提升服务质量。2020年,开展了“法律服务提升年”活动,积极推进绿色继承公证试点、司法鉴定能力验证、规范仲裁运行机制等工作,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法律援助事项在“临沂市政企直通车”平台上线运行,实现网上办理,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前三季度,办理法律服务事项近20万件、法律援助案件10833件。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101/fbff1c3a-02f1-46ed-8114-462b18b3bc9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