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厅办公室2022年司法鉴定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报
海南省司法厅办公室2022年司法鉴定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报
全省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执业监管,巩固整改成果,强化制度落实,现将2022年度司法鉴定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查情况
全省有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22家,2022 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15日,我厅组织专家对22家鉴定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检查组围绕鉴定机构党建工作情况、鉴定机构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情况、鉴定机构能力验证和第三方评估工作情况、执行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情况、司法鉴定收费管理情况等17项内容进行全面抽查检查,通过现场观察、人员询问、台账核查和档案抽查(共抽查425份鉴定卷宗)等方式开展工作,结果显示鉴定机构的技术运用和管理运行整体情况良好,鉴定台账记录较为齐全,不存在违规收费、干涉干预司法鉴定活动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党建工作不够规范。主要是公立鉴定机构的党员鉴定人分别在各支部进行学习,对于组织关系不在鉴定机构的党员,未能很好落实“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党建工作要求。二是部分鉴定机构的能力验证项目未能全覆盖,全通过。海南安天评估鉴定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医组织病理学诊断、海南华洲司法鉴定中心的血液中乙醇的定性定量分析、海南省安宁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精神病伤残程度鉴定、海南主健细胞分子遗传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的X染色体STR检测(血斑)等4项能力验证未通过;海南公平司法鉴定中心的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海南公平司法鉴定中心电子数据真实性鉴定以及海南省医学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医疗损害鉴定等3项能力验证因未提交结果未反馈。三是鉴定人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不到位。大部分鉴定机构未能建立鉴定人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也未建立鉴定人培训专档。四是鉴定过程中贯彻执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要求不规范。鉴定委托书(协议书)制定不够严谨,案件受理审批表不符合受理程序,未按规定出具复核意见书,部分鉴定意见书未按规定进行赋码。五是鉴定记录信息不详实。取样记录表,勘察人签名不全,鉴定材料标识和流转控制不规范,鉴定材料或记录归档不完整或不规范。六是鉴定文书质量不高。鉴定文书格式不规范、文书内容前后不统一、重要信息内容不充分或有缺失。七是实验室管理不够规范。个别机构设备校准、检测管理记录不规范,仪器使用无记录信息,仪器设备使用不能溯源。八是个别机构未按规定填写《干预司法鉴定活动记录表》或填写不规范。
三、整改事项要求
(一)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规范基础党务工作。要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党员的管理,尤其是党组织关系不在司法鉴定机构的党员,要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原则,参加机构党组织生活。要认真落实好集中学习制度,组织鉴定机构党员和非党员鉴定人、助理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海南睿琪车辆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华洲司法鉴定中心、海南华海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等3家机构,应教育引导鉴定人和工作人员积极靠拢党组织,尽快推进成立机构党支部。
(二)要认真落实第三方评估质量监督管理。要定期核对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检验检测项目的许可范围和期限,有需要变更事项应及时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严禁无资质、超范围鉴定。要认真核对本机构鉴定项目,确保每个开展的项目均参加能力验证,对遗漏和不通过、未反馈的项目应及时补充测量审核。
(三)要加强鉴定队伍专业技术能力的培训管理。除参加司法鉴定协会组织的培训外,各鉴定机构要结合本机构的鉴定项目,制定年度培训工作任务,有重点分批次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并建立机构和鉴定人、鉴定人助理人培训专档,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四)要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海南省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流程指南(试行)》(琼司鉴协通[2021]11号)开展鉴定工作,加强司法鉴定程序管理,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加强司法鉴定文书、档案、台账管理,规范鉴定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流转各个环节。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中发现问题已进行现场反馈,各鉴定机构要认真总结整改,落实好整改措施,及时把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做到标本兼治、长治长效。各机构请于2023年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向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
附:2022年司法鉴定行业“双随机一公开”问题清单
海南省司法厅
2022年1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justice.hainan.gov.cn/xxgk/0400/202212/t20221223_3334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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