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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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展开2022年度全区人大代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2022〕93号的要求,在政治审核、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拟推荐自治区司法厅立法处副处长申晓华作为本次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名单及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日期为2022年1月3日起至2022年1月9日止。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培训处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兼传真:0771-5876201
收件单位:广西司法厅组织培训处
电子邮箱:sftzpc@163.com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
邮编:530022
附件:2022年度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
2022年1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ft.gxzf.gov.cn/zwgk/tzgg/t149876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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