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拟推荐全区机关事务工作先进个人的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评选全区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内管发【2022】41号)精神,经司法厅综合保障中心党支部会议研究,报分管厅长审批,拟推荐张晓东同志为全区机关事务工作先进个人初步人选,现将拟推荐人员公示如下:
张晓东,男,汉族,中共党员,1977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司法厅综合保障中心科长。
该同志2006年1月到司法厅综合保障中心(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以来从事机关事务工作已16年。司法厅两次机关大楼搬迁改造和“四大庭”大楼的工程建设中都承担了重要工作任务,尤其是“四大庭”大楼的建设,从收到批复文件、工程招投标、施工、竣工,仅用时两个月就全部完成,建成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例功能齐备“四大庭”大楼;在2018年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推进会和全国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等几次大型会议中承担了重要后勤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了任务,事务中心荣立集体三等功;在机关节能工作中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在节能、节水、节电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整理上报了上万字的创建材料,顺利完成了节约型机关创建,司法厅荣获“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特别是几次疫情吃紧阶段,作为中心的组织委员,把机关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舍小家顾大家,封闭在单位,充分发挥了中心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事务中心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先进集体”,支部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党支部。张晓东同志先后获得3次年度个人嘉奖、2次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1次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该同志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默默地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机关事务工作人员的高尚情操。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9日—10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请拨打电话:0471——5301333。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10月8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zwgk/tzgg/202210/t20221008_2145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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