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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司法厅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随考及年度主观题考试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吉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司法部2023年1月16日发布的第1号公告,及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现就吉林省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随考及年度主观题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客观题随考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随考将于2023年2月25日、26日举行。按照有关要求,在长春市集中设置考点考场。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

  2022年9月17日、18日因疫情防控原因缺考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具体事宜请联系原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应试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交客观题随考申请,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至2月5日,相关材料提交给原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随考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2023年3月3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3月3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关于主观题考试

  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将于2023年3月26日举行。按照有关要求,在长春市集中设置考点考场。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2021年度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参加2022年9月17日、18日客观题考试的成绩合格人员,以及2022年度客观题随考成绩合格人员,请于2023年3月3日至3月8日登录司法部官网按规定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

  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费联〔2020〕542号)规定,吉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102元/人。

  三、关于考务组织及其他事项

  吉林省司法厅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将统筹做好考试组织等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好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切实保障应试人员权益。

  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吉林省司法厅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执行。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官网查询或向司法部、吉林省司法厅、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司法部咨询电话:010-55604527。

  请广大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司法部、吉林省司法厅、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公告,认真复习备考,配合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咨询电话:

  长春市司法局:0431-85805990

  0431-85802564

  吉林市司法局:0432-69982121

  0432-69982018

  延边州司法局:0433-2267782

  0433-2262015

  四平市司法局:0434-3657080

  通化市司法局:0435-3218086

  白城市司法局:0436-3569052

  辽源市司法局:0437-3278922

  松原市司法局:0438-2097021

  白山市司法局:0439-3221751

  吉林省司法厅:0431-81330626

  0431-82750389

  

  

  吉林省司法厅

  2023年1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ft.jl.gov.cn/zwgk_158944/gsgg/202301/t20230119_8662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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