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法纪通报 >正文

2022年公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精神,自治区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完成了2022年自治区公证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9日—1月17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在公示期间,对评审通过人员有疑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高级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下一步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公示信息如有错误,请联系自治区高级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修正。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306室(邮编:010010)    

  联系电话:0471-5301323

  邮箱:nmggzxh@163.com

  

  附件:2022年公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docx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1月9日  

  

   打印 关闭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zwgk/tzgg/202301/t20230109_221158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