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攻坚 | 贯彻落实“一号改革工程” 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编者按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新旧动能转换初见成效的决战决胜年。山东省委将2020年定为“重点工作攻坚年”,要求全省上下要以攻坚的状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趟“地雷阵”,咬定目标不放松,风雨无阻勇攀登。
为更好的体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按照省委“重点工作攻坚年”的部署要求,围绕“法治攻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把改革攻坚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有效发挥统筹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法治山东这篇大文章,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近日专访淄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聂玉彬。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淄博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全市重点改革攻坚的重要内容,列入《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淄博市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攻坚”,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牵头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学习宣传、诚信法治政务环境建设、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畅通诉求表达机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5个方面20项推进举措,责任具体到部门单位,形成了加快推进法治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抓实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将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月、“菜单化、订单式”精准法治宣讲、百名法学专家百场报告会等系列活动,组织“送法进千企”2000余次。
强化服务理念,优化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实行涉企检查罚款一口登记备案,开发建立全市涉企检查处罚网络备案系统,目前备案检查计划4720条、检查结果10439条、处罚案件269个;建立企业免检免扰制度,公布2020年度876家免检免扰企业名单,并导入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实行免检。在外资企业,建立推行“无事不扰”登记簿制度,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
规范自由裁量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狠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全面落实省级“不罚”和“轻罚”事项清单。梳理公布市级“不罚清单”289项、轻罚21项,实施不罚事项告知承诺制,探索推行行政执法分级分类管理和容错包容审慎监管机制。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不断加大平等保护力度。全面清理废除地方性保护、指定交易等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法规文件,提请废止了27件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做好证明事项清单编制管理工作。
聚力“一号改革工程”
淄博市市委市政府“一号改革工程”任务清单,明确市司法局牵头负责加强对律师收费的监督检查、开展破产重组立法、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3项工作,配合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18项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江敦涛书记关于全力实施“一号改革工程 ”对标学习深圳优化营商环境讲话精神,组织全系统对标学习深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讨论大反思大提升,制定“三张问题清单”,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提升事项。
突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对全市107家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公示等情况进行普查,确保全市律师服务费价格合规稳定。
做好服务企业破产重组工作。关于企业破产重组立法,淄博市受地方立法权限的制约,不具备破产重组立法条件。为完善企业市场退出机制,优化社会资源的利用,规范破产管理人执业行为,成立由135名协会会员组成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出台律师办理破产案件操作指引、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律师业务指引等业务规范,更好的服务了企业破产重组工作。
组建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知识产权仲裁院,选拔20名调解员,选聘9名法官、律师组建知识产权纠纷法律专家库。联合市中院等单位,成立市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委员会,目前已成功调解案件5件,总标的额达11亿元。
多措并举拓宽法律服务深度
法律服务是法治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不可或缺。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着眼疫情防控大背景,注重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以优化法律服务供给为重点,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精准度,创新法律服务举措,切实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志愿法律服务团、小微企业公证法律服务团、贸易救济商务法律服务团等54个服务团队,开通“涉外法律服务热线”,联系和服务企业3000余家,通过线上线下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服务,解答法律咨询5200余条,帮助31家企业审核应急金融支持材料近200份。
为帮助企业正确应对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淄博市司法局梳理总结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和风险,组织力量编纂印发《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及防控要点》手册,从企业治理结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9个方面,列出58个法律风险点,给企业提示风险并提出防控建议。建立推行律师服务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细化政策咨询、风险防范化解、权益保障等7大项服务内容,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中小微企业有效流动。
充分发挥公证助力经济发展的优势,在服务企业创新创造、协助企业融资、保护企业经营安全、完善企业治理、防范合同法律风险、固定证据维权、服务企业“走出去”等七大领域开展公证业务。今年以来,仅市鲁中公证处一家,就办理企业融资合同公证50余件,服务企业融资4亿元;办理保全证据公证60余件。
深化普法依法治理
淄博市高度重视全民普法工作,将“深化普法依法治理”纳入2020年度市直部门单位、中央及省属驻淄单位“1+N”主责主业考核,狠抓“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坚持抓主体、抓客体、抓载体、抓媒体,广泛动员和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打造普法宣传“八支队伍”,实现全民、全域普法同时推进。
为更好的汇聚社会力量,做好社会普法工作,在全省率先成立市普法协会,首批会员有188家单位和13名个人,范围涵盖全市各法律服务机构、法治研究机构、文化创作演艺公司、新闻媒体、学校、企业、村(社区),在普法宣传领域具有广泛代表性;市普法协会下设6个分会,根据各会员所属行业编入相应分会,人员统一管理、力量统一调度、活动统一计划、内容统筹安排,从而打造出了一支高质量的社会普法队伍。
法治督察“9+9”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主体和重点,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先导和示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必须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今年以来,淄博市紧紧抓住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这个抓手,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8个方面、140多项指标体系,全面展开示范创建工作。5个区县和2个项目入围第一批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候选地区和项目,市行政复议标准化体系建设被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工作中,淄博市注重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依据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督察工作暂行办法》,着力规范提升全市法治督察工作,明确法治督察职责、措施、工作纪律、工作流程及相关文书,制定法治督察约谈、通报、移送、第三方评估等9项制度,细化规范形成29项具体规定,统一制作法治督察事项审批表、询问笔录等9种格式文书,建起了法治督察“9+9”工作机制。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与法治督察的深度融合,开发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网络督察平台,平台分为12个版块,涵盖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干什么、已经干了什么、效果怎么样、还有哪些差距4个方面,实现工作要求“一目了然”,工作任务“一网办结”,工作情况“一览无余”,日常督察、年终考核“一抓到底”,倒逼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把功夫用在平时,有效的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打好法治攻坚战,对全市司法行政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下一步,淄博市将严格按照“四铁”“五过硬”要求,对照“政治机关、法治部门、纪律部队”标准,以模范机关建设、法治能力建设、纪律作风整顿为重点,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队伍,为法治攻坚、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12/fb64da6f-2edc-4319-8101-c6e774a0f8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