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关于任命宁彩清等8人为公证员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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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关于任命宁彩清等
8人为公证员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曹德龙等334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3〕4号),我区以下同志任命为公证员:
宁彩清任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北部湾公证处公证员,
肖宇邦任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证处公证员,
韦思敏任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公证处公证员,
甘国珍任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市公证处公证员,
赵 嫒任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公证处公证员,
杨 明任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公证处公证员,
蓝钰婷任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证处公证员,
肖绍玉任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证处公证员。
附件:司法部关于任命曹德龙等334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3〕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2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sft.gxzf.gov.cn/zwgk/tzgg/t158887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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