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机关第五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
2月17日,省司法厅机关第五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厅直属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张莉霞同志到会指导。
会上,通报了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情况,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党员作工作报告,对照完成上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整改措施。全体党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了问题根源,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作出整改承诺。
张莉霞同志对这次组织生活会给予了肯定,认为,会议呈现出行动迅速、准备充分、主题突出、要素齐全、程序规范、直面问题六个特点,达到了交流思想、促进工作的效果,是一次卓有成效的组织生活会。同时,对下一步支部工作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一要加强政治建设,在理论武装上持续用力。要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支部集中学习会以及“学习强国”“干部网络”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全面从严治党以及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和举措。二要认真整改问题,在立行立改上持续用力。落实整改是组织生活会的后半篇文章,是最终目标,决定着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抓好问题整改,就是要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松手、不达标准不交账、不出成效不过关,通过抓实干、促提升,把各项整改任务抓到位,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有的放矢的高水平和凝聚奋进的高质量。三要聚焦履职尽责,在党建业务融合上持续用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是党中央对机关党的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统筹兼顾、同向发力,以党建工作推动业务工作开展,以业务工作的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成果。
支部书记赵晓红同志代表支部作表态发言,表示要持续抓好支部党建工作,一要把理论学习作为一种经常性、长期性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理论水平。二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把第五党支部建设好。三要立改立行,把整改成效体现在工作提质增效上。
会议还对支部全体党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302/t20230220_100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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