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研究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司法厅提前介入开展立法审修工作。为拓宽社会各界参与立法渠道,广纳民意、广集民智,为自治区安全生产立法建言献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或直送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626号,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一处(邮编:830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邮件发送至:LFYC_XJSFT@163.com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tzgg/202302/3ce9f5dcc7684fbfb5542dd35ba37b5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