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渑池:案件巧执结“猪事”顺心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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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渑池县人民法院快执三团成功“以猪抵债”执结一起标的七千余元的执行案件。
2010年间,原告马某红多次为被告茹某华提供饲料,后经原告马某红催要剩余13000元一直未偿还,后被告茹某华于2021年6月23日向原告马某红出具欠条一份,写明“今欠马某红壹万叁仟元整”,因剩余饲料款一直未支付,原告马某红遂诉至本院。本院于2022年12月23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书生效后,被告茹某华一直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马某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上查控,扣划银行账户、保险分红共计5620.67元,剩余款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一致同意以两头生猪抵顶剩余执行案款及执行费。
该案的成功执结,体现了执行方式的多元化,最大程度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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