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法院:一天执行到位金额145万余元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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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3月10日,宝丰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仅用一天时间执行到位金额145万余元。
早上七点半,宝丰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整装待发,执行局教导员岳海水作简短动员讲话后,参加行动的干警按照行动计划迅速前往执行现场。
李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王某应偿还借款25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仅偿还了17000元,下余款项迟迟未还。李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各种查询措施,调查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财产。经查,王某账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余额,执行干警立即采取冻结措施,并通知了被执行人。此次集中行动,执行干警再次来到王某家中,耐心地向其说理释法,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了解,被执行人王某因做生意需要经常使用银行账户,账户被冻结以后,便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但没想到执行干警这么快就来到家中,于是王某当即将所欠款项全部偿还,该案圆满执结。
经过一天的努力,宝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共前往闹店镇、石桥镇、周庄镇等地查找被执行人13案13人,当场履行3案,拘传3人,达成和解2案,执行完毕6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45万余元。
下一步,宝丰法院将持续开展常态化集中行动,继续以实际行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4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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