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街坊议事堂”助力解决老村新问题
时间:2019-11-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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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讯 记者唐荣 李文茜以居民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和法律热点为议事范畴,探索以法律途径、法治方式解决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街坊议事堂”已成为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和解决问题的法治途径。
近日,“街坊议事堂”走进宝龙街道龙新社区,围绕城中村物业进村的相关法律问题展开全面探讨,助力解决城中村物业综治难题。龙岗区司法局、宝龙街道办有关负责人、龙岗区住建局物业监管科及社区居民代表等80余人参加。
据了解,龙新社区兰一、兰二、兰三3个村,有户籍居住人口230人,外来流动人口7100余人。3个村居民小组是典型的城中村,基础设施老旧不全,停车难、管理难,对于是否引进物业管理,3个村居民意见不一。
深圳不少城中村都成立了集体股份合作公司,但集体股份合作公司能否签订物业服务管理合同,却存在不少疑问。会上,街坊代表围绕城中村集体股份合作公司能否和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物业收费标准如何确定、村民拒交物业费、社区老旧设施维护资金来源等问题提出疑惑,议事嘉宾和观察团分别一一作了解答。
龙岗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接下来,“街坊议事堂”将进一步改进创新,探索以法律途径、法治方式解决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推动社区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优化与发展,推动提升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rmcycjfz/202303/t20230323_474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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