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 关于《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 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重庆市司法局
关于《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
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人权司法保障,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我局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28430455@qq.com。
二、通过纸质信函将意见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重庆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511室(40114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
联系电话:67086211
附件:1.《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司法局
2023年3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zwgk_243/gsgg/202303/t20230320_11786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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