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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司法局、枣庄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暨法律援助促进会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9月18日上午,枣庄市司法局和枣庄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暨法律援助工作促进会。枣庄市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德琦,枣庄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传刚,区(市)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以及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区(市)司法局分管负责人、各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滕州市、峄城区检察院,滕州市、薛城区、峄城区司法局,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分别做了典型发言。张德琦介绍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情况,贾传刚介绍了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有效衔接工作情况。

  张德琦表示,检司两家协作开展民事支持起诉是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是推动检、司两家协作配合的重要抓手,是检察机关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必然要求。检司两家要把向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作为协作配合机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建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进一步拓宽检察机关服务社会的渠道,提升民事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使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之间衔接更为顺畅,有力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贾传刚表示,今年6月12日,市司法局和市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为我市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的开展,既是履行法律检察的职责,也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高度重视,做好法律援助案件获取和寻求检察机关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尽可能的获得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确保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次座谈会,既是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是法治惠民的有力举措,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一定要与同级检察机关全力配合,确保该项制度在我市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不断激发该项机制巨大的生命力和发展潜力,为推进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而不懈奋斗。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009/2762ce45-abf4-4624-af5d-3acd207fdcf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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