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我省实施方案任务落实,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观看电视直播实时学、厅党委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示范学、召开务虚会联系工作学、党委班子成员宣讲引导学、举办专题培训班系统学、支部集中讨论学、党员原原本本深入学等方式,在全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二是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报请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协助举办全省政法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政治建设专题研讨班,持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活动,促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深入基层。报请印发《贵州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开展法治贵州建设有关课题调研,多篇调研文章、理论研究成果获省领导批示肯定。三是发挥法治督察考核抓手作用。坚决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对发现问题,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开展整改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报请制定《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若干措施》,以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和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抓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2022年全省行政诉讼败诉率、行政复议纠错率实现持续下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65.81%上升至96.33%。四是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标示范创建100项指标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采取蹲点指导、明察暗访、访谈测试等方式,狠抓规范决策、狠抓规范执法、狠抓问题整改,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在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中,经过上下不懈努力,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州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认真组织开展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完成专家评审、人民满意度调查等工作。牵头实施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努力打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基层示范样本。五是争取司法部出台支持贵州法治建设文件。抢抓国发〔2022〕2号文实施重大机遇,积极争取司法部出台《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支持贵州推进高质量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戒毒康复、公共法律服务、司法行政等工作。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着力推进良法善治
围绕建设“四区一高地”提供法治保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拟订并落实省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完成立法项目7件(地方性法规5件、政府规章2件)。报请制定修改《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等一批重要地方性法规。二是坚持立改废并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清理工作,报请废止《贵州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贵州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等4部规章,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法制统一。三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报请修订《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完善合法性审核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乡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022年,全省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1134件,同比增长17.8%,备案审查784件,同比增长63%。其中,省级对96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对277件进行备案审查。
三、狠抓重要工作关键环节,着力规范政府行为
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坚持将民法典作为依法行政重要标尺。认真抓好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制定监测指标,从行政复议案件纠错、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民商事案件服判息诉、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开展季度监测,强力推动实施。二是着力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向司法部争取将我省纳入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在毕节开展试点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贵阳贵安双龙行政执法体制机制。配合省委编办开展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工作,分别将119项、34项县级行政管理权限依法赋予16个经济发达镇、15个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县(市、区)所辖乡镇(街道)。印发《贵州省乡镇行政执法风险观测点工作方案》,建立乡镇观测点,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规范乡镇(街道)行使行政执法权等对部分市县重点执法部门开展实地监督。组织全省近8万名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三是加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全省配备公职律师2995名,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有力促进了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专题培训,对13件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强化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对有关单位报送的省政府合同草案严格审查,严防社会稳定、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风险,相关做法获得司法部肯定。四是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贵州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调整公布2022年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46项,召开工作协调会,开展实地督导,全省各级行政机关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依申请行政事项141.2万件。
四、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着力促进公平正义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一是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或专家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指导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开展远程听证,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022年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或被申请人撤销具体行政行为而终止案件审理1428件,占审结案件数的40.27%。二是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指引》,加强办案指导,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加大审查力度。2022年,全省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546件,纠错189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6份,行政复议建议书12份。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推进配备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5260名,全省调解矛盾纠纷205402件。深化诉源治理,加强诉调对接,推动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稳步下降至合理区间。
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
坚持人民至上,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省建成10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11个服务站和704个易地扶贫搬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12348热线三大平台实现融合,12348热线日均提供咨询800余人次。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制定改革任务清单,推动改革任务落实。2022年办理公证事项102031件余件,办理司法鉴定70680件,办理仲裁案件5030件。全省律师事务所1179家、执业律师15093名,万人律师比为3.9,全省律师资源分布进一步均衡。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证持证人数持续增加,是全国增长速度最快的省份之一。二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报请修订《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降低受援“门槛”,扩大受援事项,推出人性化举措,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242件。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抽查1800件法律援助案件,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三是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成立贵州省“八五”普法讲师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立个性化“订单式”学法考试机制,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952个,全省命名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77家,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4个、省级1127个,培养14.5万名“法律明白人”。
六、自觉接受监督,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规定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处理政府信息公开13件,回复网民留言288条。二是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严格按照建议提案答复要求,做好分办、反馈、总结等工作,22件人大建议、27件政协提案全部按时办复。厅公法处获省政协表彰“提案先进承办单位”。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政府工作报告等内容进行督查督办,2022年共办理督查督办165件,有力推动工作落实。
2022年,省司法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在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等重点工作上还需要持续强化;在推动县乡基层依法行政、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上还要持续用力;在推动加强基层基础保障上还需要持续发力,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改进提高。
2023年,省司法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我省实施方案落实,扎实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继续做好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积极组织申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为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贵州省司法厅
2023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gggs/202303/t20230327_78773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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