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显威力 45万当场履行!
近日,安阳市滑县人民法院王庄法庭通过对当事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促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调处并当庭全部履行完毕。
基本案情
2017年,李某向罗某借款40万元,约定月息一分,借款期限一年。然而李某付息至2021年1月21日后不再支付,借款本金也未偿还。经催要未果后,罗某提起诉讼
诉前调解
王庄法庭受理该案后,将案件引入诉前调解程序。但是因双方意见差距较大,无奈进入诉讼程序。
这时候,李某企图用“拖字诀”逃避法律义务,拒绝接收法律文书,对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一概拒接,干警多次前往其家中也无法找到本人。罗某随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对李某名下房产进行查封。
知道自己的房产被查封后,被告李某慌了神,忙联系案件承办法官武中亚希望能与原告进行调解。但此时的原告却不再理会,坚持要求判决。
武中亚仔细查阅卷宗,认真梳理案情,敏锐地觉察到虽然双方对利息存在争议,但法律关系较为明确,被告存在一定的履行能力。如果能调解成功,不但能维系双方当事人关系,而且能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及时兑现。
最终,在武中亚耐心的调解下,双方均作出让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当即将40万元本金及5万元利息凑齐,一并偿还给罗某。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民事判决的实际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得以执行的诉讼制度法律依据。
在诉讼过程中,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不仅能够防范被申请人转移财产,而且可以为案件成功调解增加筹码,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法律白条”兑换成真金白银,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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